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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女友名义炒房被追缴奢侈税,倒赔170万
记者 刘峻谷 报导
2016/03/09 10:48
用女友名义炒房被追缴奢侈税,倒赔170万
台北市胡姓男子4年前用女友名义售屋获利635万元,被国税局查获以持有未满2年追缴奢
侈税及处罚2.5倍共805万元,胡不服打官司抗税。法院从资金流向及买卖契约认定胡用人
头炒房,判胡败诉,要缴奢侈税及罚款。胡没赚到钱反赔170万元。本案可上诉。
胡提行政诉讼主张,因想与林姓女子结婚,要给女方保障,在99年9月以1665万元购屋登
记在林女名下,林女又信托给他管理,于101年7月出售。售屋距购屋时间仅差2个月就满2
年,如果他要炒房不必急于一时,大可等满2年后再出售。
他说,因林女陆续向他借钱近200万元,以及他代垫林女出国留学费用300多万元,所以他
在售屋后拿回300万元是应该的,没有借林女名义炒房。
台北国税局则指出,胡支付购屋资金、签订买卖契约,并支付22期157万余元房贷本息。
97年至100年林女月薪约2万元至3万元,无力负担每月约7万元的贷款利息,据此认定胡借
用林女名义炒房。
国税局表示,胡以1665万元购买4楼公寓,以2300万元卖出,获利635万元,因持有房屋未
满2年,追缴10%特种货物及劳务税(俗称奢侈税)230万元,借人头炒房重罚2.5倍、575
万元,共805万元。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调阅胡的资金流向资料,购屋款由胡支付,售屋后的钱虽汇进林
女帐户,但当天胡即提领260万现金并转汇胡的帐户40万元。
判决书指出,如果以结婚为前提,男方要给女方保障,理应是男方支付购屋款后房屋登记
在女方名下,如果购屋后超过90%的贷款要给女方自行支付,如何能称为给女方保障?不
采信胡的说法,认定他借人头炒房,日前判决胡败诉,要缴奢侈税及罚款8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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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tvbs.com.tw/local/news-643428/
其他:
男友用女友名义
师傅用学徒名义?
各种理由借人头被抓包已经发生太多件了
依然会发生不信邪的再被抓包....
买房借贷量力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