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绿委提租屋专法 房东挫咧等

楼主: golover (再見我的愛)   2016-03-09 08:50:38
绿委提租屋专法 房东挫咧等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309000046-260202
2016年03月09日 04:10
记者郭建志/台北报导
立法院程序委员会昨(8)日通过周五(11日)院会议程,其中民进党立委李应元所提的
租屋专法可望付委审查。草案明订,房东在租约到期后,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房客续
租,也不能将积欠房租的中低收入户赶走,也须在消费者物价指数(CPI)涨幅在4%以上
时才能涨租,否则可罚20万元。
准总统蔡英文选前就承诺,执政后将制定租屋专法,房东的房屋税适用自用住宅税率,租
金所得也要课税,盼活络租屋市场。而李应元提出的“自用房屋租赁法草案”可望于周五
交付内政委员会审查。
李应元强调,他的版本较站在房客立场思考,要保护的是“自己或其配偶、子女在当地30
公里以内没有房屋者”,纳管的则是“自用住宅之租赁,不包含商业租赁”。他借此盼抛
砖引玉,未来若有党团或其他版本,可在初审时交流意见。
租房屋最重要的就在租金,草案明订,房东若想调涨租金,必须“CPI在过去一段时间涨
幅逾4%”才行,且租金涨幅不得超过CPI,反之当CPI下降,房客可请求按比例调降房租
,而房客的租金减免请求权不得预先抛弃,违者可开罚2万至20万元。
在税捐方面,草案明订房屋应缴纳的税捐都须由房东负担,不得要求或与房客约定,透过
“租金减少、不得设籍或不得申请住宅补贴”等方式规避缴税,否则最高可罚20万元。
在租赁条件上,李应元说,房屋出租时不得设置性别、年龄、职业等非必要之条件。当租
赁契约成立后,房东、房客须在30日内,将契约等文件向内政部“申报登录租赁房屋及租
金”资讯,并由政府提供公开查询,违者将可开罚3万至15万元。
当租约到期,草案明订,房客可以请求房东更新契约期限,延长租期最多2年,也就是若
房客无不正当行为,房东若没有自己使用的需要,或没有其他“正当事由”,就必须给予
房客延租。
另为保护弱势,房客若因不可归责于己的原因而积欠房租两个月,且符合中低收入户标准
,房东不得解约,但可向内政部申请由住宅基金代付租金,若房东将中低收入户房客赶出
租屋,将会被开罚5万至30万元。
(工商时报)
惨,投资客越套越大,卖不出去要租也很麻烦了!坏消息接二连三
作者: birdyman (猪头笨鸟人)   2016-03-09 08:58:00
租的出去 只是不想出租(很麻烦) 房仲又要想话术了
作者: youzi1114 (佑子)   2016-03-09 09:00:00
有提改善是不错.但不晓得执行上会不会有困难?例如怎么判断“正当事由”?
作者: eric20 (艾力克)   2016-03-09 09:01:00
9成都没报税 先想想怎么落实出租申报 不然也管不到
作者: youzi1114 (佑子)   2016-03-09 09:02:00
或者他说自己使用需要,但房客都换地方住了怎知真假?
作者: PPTAlex (艾利斯)   2016-03-09 09:08:00
先想想要怎么稽查不报税的房东吧~~
作者: carterdunk (妳能听到我的心吗)   2016-03-09 09:09:00
台湾出租未申报的房东上百万人 抓得完吗XDCPI过去一段时间涨幅为4% 是指多久呢?而且 CPI比重 有27%是用方屋租赁试算金额推出来CPI没到4% -> 租金不准涨 -> CPI超过1/4比例不会动CPI又有能源 蔬果的波动比例 这法案真的有认真想过?
作者: pk0943 (.)   2016-03-09 09:24:00
不能拒绝续租?那不就回到以前三七五租约了?
作者: GoldenWasabi (黄金哇沙比)   2016-03-09 09:29:00
XDDD 不得拒绝续租 调涨租金 都快变公宅了先让房东报税吧~~~
作者: vict1 (vic)   2016-03-09 09:30:00
推这个啦 对中低收入者 根本375租房版本 房东只能苦吞
作者: twelvethflor (渴了)   2016-03-09 09:34:00
奋起吧!租屋的乡民们,检举你的房东,让他缴税吧!连乡民都不检举了?谁查得到这几百万没缴税的房东?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3-09 09:38:00
买很多东西需要仓库放 算是正当理由吗
作者: carterdunk (妳能听到我的心吗)   2016-03-09 09:40:00
是愤起才对未来直接找代管公司 或是airb&b就好 不用找固定房客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3-09 09:41:00
要卖房子 所以要清空 算是正当理由吗
作者: thedarioko (YO!YO!)   2016-03-09 09:41:00
这法案如果过了中低收入更难租到房吧! 面对风险这么大的房客! 房东宁愿养蚊子也不会租的! 应该要理性想出双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3-09 09:42:00
会通过“不得因为弱势拒租”条款
作者: thedarioko (YO!YO!)   2016-03-09 09:42:00
赢的办法才能根本治疗!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3-09 09:43:00
不过现在也有“不得歧视年龄大的求职者”条款
作者: thedarioko (YO!YO!)   2016-03-09 09:43:00
不得拒租太难了! 我妈的表妹的阿姨的邻居突然要来住所已不能租!“不得歧视年龄大的求职者”连这都有!!? 真有趣...
作者: Marty (DNA探针)   2016-03-09 09:47:00
房东都不想租弱势也好 刚好给政府大量盖公宅的最佳理由顺便空屋税再给他催下去 房东这下是该出租还是不出租?
作者: sjyang (ooo)   2016-03-09 09:50:00
请问合理租金是如何定义
作者: Marty (DNA探针)   2016-03-09 09:51:00
合理租金现在就有定义 以公告地价比例及现地访查为参考
作者: iwanttopass (nohaveanyone)   2016-03-09 09:53:00
就20万分10万给检举房客阿 一年房租get 搬走也开心
作者: GoldenWasabi (黄金哇沙比)   2016-03-09 09:56:00
有啊 现在征人不能限制年龄 不过业主看资料就不面试而已 很多法律也许看似没用 但也是要表态一下
作者: Dix123 (小蔡)   2016-03-09 10:06:00
法律订的很漂亮 但要怎么举证呢 满妙的阿 SORRY案到嘘..
作者: celhw (贪玩的小孩)   2016-03-09 10:11:00
以后要出租房子先看收入证明,中低收入房客拒租是这样吗?
作者: rexcool   2016-03-09 10:13:00
台湾政客没比较厉害,以后就是贴近欧美要租要CreditCheck
作者: tofly (......)   2016-03-09 10:14:00
实务运作 当然是房东自己举证有正当理由 看法官接不接受
作者: kimkim9988 (阿金)   2016-03-09 10:14:00
水啦,炒房党下台果然有用
作者: visa9527 (高级伴读士官长)   2016-03-09 10:15:00
国外租屋是真的可以看收入证明甚至身家调查
作者: dreamnook (亚龙)   2016-03-09 10:15:00
神马 居然愿意帮租客想 你们立委怎么当的(误
作者: visa9527 (高级伴读士官长)   2016-03-09 10:17:00
国外房东的保障就是事先可以过滤性别、年龄、职业所以这版实在好傻好天真
作者: SiFox (疝气の噜噜米)   2016-03-09 10:21:00
立意良善!执行看看再来修改细节
作者: C13H16ClNO (3955 老地方见)   2016-03-09 10:22:00
结果怎样不知道 不过看隔壁一票人在跳脚
作者: abc06 (阿咧)   2016-03-09 10:34:00
增加公共住宅租赁才能有效压低房价
作者: li11223344 (床)   2016-03-09 10:34:00
来个违建增建不得出租比较快
作者: wasikulapica (阿李压都)   2016-03-09 10:36:00
换一个炒房党上台
作者: GoldenWasabi (黄金哇沙比)   2016-03-09 10:42:00
现在就有房东要先看收入跟工作证明的了
作者: osioli (和平奋斗爱动物)   2016-03-09 10:50:00
那房东会先挑房客了 中低收入真的也没好处这法案有点夸张了 先去想社会宅吧...不得挑房客 这都表面的 房东还是会挑会问...定了也是白定
作者: abc06 (阿咧)   2016-03-09 10:53:00
换党真的有感 KMT爱炒房就说别人爱炒房 ㄏㄏ
作者: celhw (贪玩的小孩)   2016-03-09 10:56:00
换颜色之后放个屁都马有感。
作者: rofer (rofer)   2016-03-09 11:01:00
希望李应元别乱搞了 我还希望民进党能继续执政下去
作者: darkdixen (darkdixen)   2016-03-09 11:03:00
到时再通过不得拒绝承租中低收入户即可 再搭配大涨房屋土地税 逼抛售空屋 完美
作者: FT6034 (耐心等待)   2016-03-09 11:22:00
没这法案前,房东就不挑房客吗?中低收就好很租房吗?
作者: nctulink (ABC123)   2016-03-09 11:23:00
高房价若不解决,热钱逼不出房市,下次也不用选了吧?
作者: osioli (和平奋斗爱动物)   2016-03-09 11:25:00
不反对居住正义 但请不要你政府的责任 想办法要转移给房东立委要抛砖引玉 ..不要这样不作功课 假掰抄国外机制 真混
作者: banayoo (banayoooo)   2016-03-09 11:53:00
凭什么不得拒绝续约?到时候中低收入户更租不到房,一开始就拒绝啊
作者: laechan (挥泪斩马云)   2016-03-09 12:19:00
已经变成共惨党的形状了
作者: amury (快马加鞭)   2016-03-09 12:23:00
赞成啊,通过之后,将来房东跟房客有争议时,才有法源依据
作者: LDTILA (心在全世界)   2016-03-09 12:29:00
大家做蟑螂就好啦 给我钱我搬走罚你罚最低5万 给我4万就好 一个月找一间 月入比22K高
作者: shonbn   2016-03-09 12:37:00
应该会更多人采用物业管理吧 麻烦越来越多就不会自己租了
作者: iuirigi (memorize)   2016-03-09 13:43:00
房东变成跟老板一样 不能限制职业性别年龄 要住进来的通通过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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