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为何现在公设比越来越高?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6-03-01 11:45:14
月经文了
早期不是没公设 也不是那种真的5% 10%公设
早期的房子 梯间=你的主建物
5~10%公设比是分摊地下室跟屋凸水箱
另外早期的屋凸跟地下室水箱都是无产权登记
如果是依法来说
这两部分产权是当初出资兴建者的
也就是起造人或建商
简单说.....
如果有心人要来打官司
你的屋凸跟地下室水塔就没了
水塔不给你用
产权是他的
现在只是通通把它正规化登记而已
再来就是车位
现在机车家家户户都好几台
汽车也几乎家家有车
车要停哪里???
当然停自家地下室
自家地下室要登记面积压
这时候就会出现强迫你买汽车车位(法定车位)
机车车位呢???
因为台湾人太多没有付费观念
要你买一个机车车位50万你能接受吗???
而且机车车位是强迫买的
99.99999%的人不能接受
这时候就把车位留给管委会
留给管委会理所当然就是计算在公设面积内
现在的法规要设的东西越来越多
要登记的东西越来越多
当然公设比就越来越高
还是说你要建商留间房子来挂这些机车车位
然后建商再把这些车位租给社区外的人一个月300块
作者: richman88 (richman)   2016-03-01 11:48:00
奇怪,好好说明却没人推欸原来是因为我看太快了XD
作者: fox999 (fox)   2016-03-01 11:49:00
法律观念错很大 即便所有权是出资者的 住户还是有权占有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6-03-01 11:53:00
占有 不代表你不用付租金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6-03-01 11:54:00
这....................XDDDDD
作者: fox999 (fox)   2016-03-01 11:55:00
住户是基于买卖契约占有 又不是租赁另外除非建商还是持有部分住户 不然共有部分是随着专有部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6-03-01 11:56:00
问题是当初跟建商的买卖契约要有这块压
作者: fox999 (fox)   2016-03-01 11:56:00
分一并处分移转的 不可能只移转专有部分不移转共有部分至于区分专有部分跟共有部分 跟登记制度完全无关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6-03-01 11:57:00
之前客户公寓要拉皮 就被建管要求这块要找出当初起造人 要他同意 说那是他的了解~~~ 不过现阶段也是让登记制度更完整不再像以前那样乱
作者: GoldenWasabi (黄金哇沙比)   2016-03-01 12:04:00
可是我们管委会一样把机车位租给社区的人耶
作者: taco3019397 (taco)   2016-03-01 12:33:00
这篇不错啊
作者: sam197665 (东哥)   2016-03-01 12:40:00
法规近年似乎有增加,新大楼需要两支逃生梯,又提高5%公设容积的样子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6-03-01 12:41:00
无障碍空间 让梯厅跟电梯变大 这也是面积
作者: QQ5566 (哭哭5566)   2016-03-01 13:19:00
所以虚心请教一下 公设34%是合理接受范围@@?
作者: Tosca (hi)   2016-03-01 13:44:00
合不合理看你对居住品质需求阿 你要公设更低就像大学宿舍阿公共楼梯公共走廊全部做在户外 日本就是这样搞的阿XD日剧跟卡通都有演啊 他们的楼梯跟走廊都是在户外的阿其实台湾民众就像柯批讲的 根本民粹过头了阿又要可以路边停车 又要不塞车 哪有可能XD马路本来就是用来给车子走的 不是用来停车的日本马路平均宽度比台湾还小耶 可是他们居然不塞车耶XD同样的 你又要居住品质好又要低公设不想花钱买公设 可能吗?
作者: sdhpipt   2016-03-01 13:54:00
日本的车位就是全部属于管委会,要停通常要另外再付钱还有,谁说日本不塞车的 XD日本的公梯做成开放式,主因是那些地方不能计价,做越便宜就越好囉!如果是可以计价的管道间与电表水表间,超豪华也是有多大做多大,像一间小房间一样走廊用开放式的缺点是走廊那一面会不方便开窗日本人开窗很重视面向,如果面北宁愿不开窗,所以常有暗房台湾又热又潮湿,格局有暗房是极大缺点,一侧开放走廊不行仔细看日本常见的公寓,走廊那面顶多有气窗,大多单面采光
作者: fortinet (fortinet)   2016-03-01 15:33:00
To fox999: 台北就有实例,住户没产权,停车场被建商转卖给其他人,住户不爽私设栅栏,后来法院判住户败诉,住户不服,最后是出动大批警察强制介入。
作者: fox999 (fox)   2016-03-01 16:30:00
那是第三人基于善意取得所有权 情况不同 住户只能回头向建商求偿 而且也要看停车场是指哪种类型
作者: KY1998 (HAN)   2016-03-01 19:56:00
日本盖房子不能侵害到邻房的采光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6-03-02 01:05:00
公设多少合理是case by case不同年代的消防安全法规,一层几户分摊...哪个可登记哪个不登记,也是因年份而不同
作者: LearnRPG (真是有趣的地方)   2016-03-02 02:14:00
fortinet的案例是在哪 ?
作者: fortinet (fortinet)   2016-03-02 09:39:00
天母,google有案例
作者: uyn (小欣)   2016-03-02 18:20:00
你说的情形,国外也有怎么就不会像台湾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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