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train ()》之铭言:
: ※ 引述《Dix123 (小蔡)》之铭言:
: : 就斡旋房仲多走几趟吧~
: : 总会有要卖的屋主的~~
: 以前都是价格已经接近到3~5%,才会约见面谈。
: 仲介本身就有个底,如果真的双方都不改价,
: 最后仲介就会跪着牺牲仲介费,然后请双方让个一万,
: 两万也好,当成他的仲介费。
: 现在是怎样?约出去谈,结果双方价格还差10%以上,
: 这真的感觉是被搞了,被庄孝维喔。
: 这样真的太不对了,真的应该要受到谴责,真是嫩嫩仲介阿。
: 这种价差也敢约见面谈,一定会被双方白眼的。看不到黑眼珠的
: 那种白眼。
其实我最爱见面谈,
要杀到屋主见骨,就要靠见面谈,
而且自己把价钱杀下来,
仲介费砍个买卖加起来2%也是合情合理的吧?
毕竟没出什么力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