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继承公公房产,想抛售搬到电梯大楼。
理由是他实在不想再爬楼梯了。
屋况不算好,四楼多年来都有漏水的问题,屋龄近40年。
传统旧公寓,上新庄,幸福路后面的巷子,离最近的捷运幸福站(兴建中)300公尺。
房子产权没什么问题,四楼30坪,有后阳台。边间。
五楼加盖9坪,被检举违建,但划在E7类。
根据拆除大队的说法,只要不扩建,不出租,就没有立即危险。
因为要等A~E6的几万件都拆光才轮到我们。
漏水的问题在四楼,我本来有意请师傅处理,但嫌麻烦,打算降价出售。
五楼倒是屋况良好,天花板和屋顶都有修缮,格局正,但是不大。
四五楼间没有楼梯。独立出入。当初好像是卡在预算。
新手上路,还请不吝指教。
请益:
1。出价,是请房仲估?还是自己要先开价?
2。我们是应该要自己修缮好再售出?还是直接降价?其中优缺点?
拜托各位先进,帮忙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