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一定期限内要交屋,是要看你们买卖
契约里有没有明订最后交屋日,如果有的话
就要在最后交屋日前完成交屋手续
如果你担心的话,就交屋时押一部份的钱在履约专户里
等卖方都搬好家,你也看屋没问题了
再把押在价金履约专户的钱汇给卖方
※ 引述《mapleyue (陌生人)》之铭言:
: 各位板友好:
: 今年10月买的中古屋已过户完即将交屋
: 当初为了赶适用房地合一旧制
: 所以契约书中将过户交屋日期压在12月底
: 之后给原屋主无偿使用到1月中
: 之后给原屋主无偿使用到1月中
: 但是会有个问题是12月底点交时,房屋尚未清空
: 我们势必要在原屋主还在正常居住的情况下验屋点交拨款
: 到1月原屋主清空实际交屋时若有什么问题
: 会缺少买卖契约、履约保证等筹码让原屋主尽快处理
: 过户后代书确认已适用房地合一旧制,与交屋时间无关
: 因此想说可以协议屋主延后交屋日到1月中
: 就不会有中间半个月左右的暧昧状态
: 但房仲却说过户后在一定期限内就要交屋,否则会违法?
: 想请问各位板友这是真的吗? 是否有过户完就要限期交屋的规定?
: 谢谢各位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