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很谢谢版上各位大大帮忙解惑,今天再仔细问了一下我爸,
才知道山上种的树是福杉,相思树跟桂竹。
在民国四十年时签约,好像就是用卖桂竹的钱来抵租金,期中收成
三次,到九十年期满后,再跟对方提出续约,对方就不肯,要对方
收购地上物,对方也不肯。(但好像是愿意让我们处理地上物)
现在是希望跟对方谈收一笔钱,地上物都给他们,但看网友的意见,
好像是先打确认租赁关系还存在,再进行地上物处理会比较好?
九十几年阿公谈一百万,树木全给对方,但对方不要。意思就是
你能搬走就搬呀!
位子是在尖石乡那边,老实说快二十甲的林地,我们似乎也没办
法再处理,是不是找人来处理那边的林业是最快的?可以随便砍
这些树木吗?感觉要弄清楚是件不简单的事。有乡民会处理或是
建议处理的人选吗?谢谢
※ 引述《losh (007)》之铭言:
: 今天我爸拿一份文件给我,上个月过世的阿公,好像在跟某食品大厂
: 有土地的纠纷。
: 因为文件颇多,而且年代久远,后来看了一下对方律师的来涵,大概
: 了解起因是,在光复初期,这家公司为了逃避政府征收,把一大块
: 的林地签五十年约给我阿公开垦。
: 老人家在上面种了非常多的杉木跟桂竹之类的,后来除了采收桂竹之
: 外,经过六十年,杉木等也长成了一大片森林。
: 但好像在九十年,对方就寄信说不继续租赁要回收盖庙,但也禁止我
: 阿公处理上面的树木,结果老人家也不太懂,就这样一直搁著,直到
: 自己死亡。
: 现在我爸他们处理遗物才发现有这个状况,想问一下,虽然现在我们
: 已经没有跟对方续约了,但地上物该怎么处理呀?还是我们的吗?
: 我爸他们是希望那个大企业可以买地上物,但对方似乎不肯,那杉树林
: 可以砍或是卖吗?我们还有那个权利吗?想请教一下版上有没有人能给
: 个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