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跟同事合伙投资买了台中的预售屋
当初买的时候还没有房地合一的消息
大家都预期此物件有利可图
(因为此建商已在附近盖了三期,我们买的是第三期,第四期也开始在卖了)
价钱当然是一案比一案还高
而且我们满早抢到其中的特别户
(有超大露台、视野景观都不像其他户有可能被遮到湖景)
个案已经快完工 今年年底交屋
但谁知道后来杀出一个房地合一税
现在变成:
1.我们完工后卖变成有房地合一问题,赚的利润全部被税吃光了
2.我同事主张等完工后、跟银行申请宽限3年,这三年期间拿来出租,来避免奢侈税
但我想,过了三年就已经不是新屋了,加上谁能保证那时买气会回温呢?
(当然附近有利多还没出尽,我同事就想赌利多)
anyway,我相信也有其他投资客跟我们一样的窘况....
但我们也不想认赔杀出,了不起就是拿回本金....
希望有投资高手可以建议我们该怎么处置比较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