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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都会〉廉租南阳街市地高价转租 财建委会:不续租
〔记者萧婷方/台北报导〕
财建委员会昨开会审理北市非公用市有土地续租案,发现南阳街超过百坪三角黄金地
段市有地,自民国六十九年开始,以每月十二万廉价租给占用市有地的屋主,屋主却以每
月五十七万高价转租供屈臣氏营业。委员会怒批不符公平正义,决议不续租,并要求财政
局明年六月前完成修订北市市有地出租租金计收标准。
依北市市有财产管理自治条例规定,八十二年七月以前,在市有土地上占建房屋者,
不妨碍都市计画,可以公告地价五%价格向市府承租;但地上房屋所有权仍属屋主,依照
法务局二○一二年解释函,市府无法规范遭占用的市有地上房屋出租行为。
市议员陈炳甫批,市有地遭屋主占用廉价出租,屋主一转租即获暴利,市府却未规范
“二房东”,非常不合理;市议员许淑华则表示,应针对占用房屋使用方式订定不同租金
,商用、非商用或转租要有不同收费标准;市议员陈彦伯更直言,“不符公平正义”,讽
此举与柯市府政策背道而驰。
而市议员周柏雅则指出,依市府与屋主租赁合约,只要市府基于公共利益,提出公务
需求计画,随时都可终止合约。
除南阳街路段外,中山北路、兰州街等精华地段也有租用市地高价转租情况,财建委
员会于会中要求全面检讨市有地出租计收标准,并通盘检讨一千多件现遭占用的市有地使
用情况。
财局:明年中调整租金计收标准
对此,财政局长苏建荣允诺,将与法务局讨论,明年六月底前调整市有地出租租金计
收标准,通盘检讨后会向市长做专案报告;针对不续租个案,会走法律程序拆屋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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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924211
其他:
竟然会有这神奇的租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