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jax0903 (阿甲克斯)》之铭言:
: 最近刚好有人PO为了学区而买房的事在吵,我恰好就是为了小孩想买学区(请不要2)
: ,因为个人能力问题,因而想到若找有相同目的的第三人,一起购买设籍套房,在法
: 令或实际执行面,是否会有问题或是可以执行的方式?若日后卖房利润或损失均摊…等
: 。以我有限的认知,可能会想很久,请各位专业人士,可以提供相关的意见吗?谢谢各
: 位先进。
学区真的很重要,让小孩子在有竞争力的环境下成长,父母要多留心。
如果买小套房我觉得很划算,为了下一代的前途,牺牲个一百多万,其实很便宜,若不花
,小孩子没竞争力,将来会损失更多。
要不要合购,我觉得大可不必,等没用到再卖出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