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持分房屋算囤房? 持有部分各计户数

楼主: fytnship (<( ̄︶ ̄)>)   2015-08-17 20:12:18
内文:
持分房屋算囤房? 持有部分各计户数
住展房屋网 12小时前 2015/08/17 08:00
【住展房屋网/台北报导】在‘囤房税’开征后,许多满手房屋的投资客负担加重,而财
政部日前表示,房屋税负与持有户数相关,根据财政部规定,与他人共有房屋,在计算房
屋户数时,除非共有人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否则其各自部分持分都一律按‘一户
’计算,而超过三户便从高课征房屋税,民众需留意是否因此而被认定为囤房一族。
由于囤房税除房屋用途外,户数亦是决定适用税率的关键因素,因此针对与他人共有房屋
该如何计算户数,财政部指出,个人所有之持分共有房屋,在检视是否符合“住家用房屋
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认定标准”第2条的户数限制时,原则上持分共有房屋的所
有权人,应分别视为各拥有一户。
财政部进一步说明,不论共有房屋持份高低,各所有权人在各自名下均需计为‘一户’,
除非是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分共有同一间房屋,才可共计算为一户,呼吁民众厘清
持分房屋的囤房标准,以免衍生纠纷。
连结:
http://times.hinet.net/news/16452852
其他:
简单讲 除非共有人是配偶或一等亲
否则不管持分多少 都算1户
这是未来判定持有的重要依据
楼主: fytnship (<( ̄︶ ̄)>)   2015-08-17 20:15:00
持有"户数" 更正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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