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查询了很多预售屋合约 还是有些问题 想要请教大家
1. 原先想 在特例条件那边写上 如贷款不足总价8成 此合约无效
但是很多人跟我说 根本不可能 第一你信用不差 加上老婆薪资足够八成
就算没有八成 带七成给你 一成信贷 也是八成 所以写这个跟没写一样
所以建商配合的银行 都是这样搞的吗??
如果我想要看他们配合的银行 利率是多少 我还想要自己去外面找银行 可行吗??
2. 签约时候 水电配线图 都没有 这是对的吗??
3. 合约上面写 因为本项贷款 是由卖方先将房地所有权移转至买方供其贷款
所以买卖双方特此无条件同意于地政士完成抵押设定登记程序, 金融机构无庸通知
买方即得迳为拨款程序, 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金融机构及有关单位提出异议请求
或暂停拨款,撤销,终止委托贷款 这是合理吗?? 如果验屋没过我就GG了
(后面一张为直接拨款或授权取款同意书)-
4. 施工过程 不能看施工情况 现在很多都这样?? 怕危险吗??
5.建材规格都是 高级 豪华 这能在特别协商协议标明厂牌吗? 会有效吗?
6. 建商都说合约不能改 如果不改合约情况 写在特别协商协议 上面
例如 不须经由买方同意就行拨款 我在特别协商上写 需告知买方并同意才能拨款
那哪份成立??
7. 验屋 房地总价~交屋保留款5% 部分瑕疵或未尽事宜未完成改善前 买方仅得以交屋款
作为同时履行抗辩 . 除了交屋款外 不得以未完成改善为由 迟付其他款项
这我上网络查询 5%是对的 所以如果到时候验屋一直没过 我可以扣押5%
但是我也想的到建商态度 才多少 保固一年 慢慢来 期间你也不用住 GG
8. 代销说可以带八成 但是我看上面写
获准之贷款金额少于本契约约定买方预定贷款金额者 处理方式无下
1. 不可归责于双方时处理方式
A . 差额在预定贷款金额30%之内 经卖方以书面通知十日内 买方一次以现金付清
B . 差额超过原先预定贷款30% 买卖双方协商 协商不成 解除契约
卖方将已收价款扣除必要费用 无息返还买方
这边感觉就不是贷款8成 只有七成 什么是必要费用 ??
9. 建商说 他们配合的一定会有八成 那是否还有一张单子要签?? 还是要哪注明??
不好意思 第一次买房 很多问题 有些上网也查询不到
所以想要上来问问有经验的 麻烦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