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屋主不想都更原因?

楼主: sandyfanss (单一麦芽威士忌N )   2015-06-30 22:50:25
建议可以先看一下公视新闻议题中心整理的系列报导
http://goo.gl/gyJJkr
血泪都更系列,就可以了解为什么很多屋主不愿意同意,成功率又是如此之低。
我家是在中和的一二楼小透天,建商已经跑到事业计画核定阶段了,
有几点可以分享一下。
我从四个层面(居住安全、生活品质、法规合理性、财货增值)来说
在居住安全方面,若遭遇火灾,我家由独栋透天房舍避难至庭院只有三步之遥,
如果是地震,因为楼高仅二楼伤亡风险也蛮低的,
又因土地所有权分割明确,若因灾害而致房屋毁损欲重建时,自主性较大。
反观更新计划一再强调有利于防灾,但却没有证据证明较现况更加安全,
更新后住户亦将较现况增加100户左右,进出份子将更为复杂,
我认为在灾害风险评估上,都更案虽对脆弱度有正面效益,
但忽略暴露度及承受度的负面效益。
在生活品质方面
(1)现况无需缴交管理费用,也无住户公约约束,
我既不想缴管理费,亦不喜欢对于自有财产之使用有任何法令外之限制;
再者集合住宅必然将面对楼上下漏水、邻居吵闹、装修等问题,我实在疲于应付,
现住户亦较未来龙蛇杂处易于沟通。
(2)在分回坪数上,虽因容积奖励使帐面坪数增加,但扣除停车及公设后,
使用面积实与现况无异,如此在生活品质之增加上非常有限,
不构成足够动机参与本更新案。
(3)在都市更新层面上,附近近年已有许多高量体建案,
但道路拓宽、停车位、公共绿地等等影响生活品质的配套措施却跟不上,
如此都市更新只造成更多人车堵塞在外面路上,
我无法理解除了房子变新之外,生活品质好在何处?
在法规合理性方面,
(1)合理做法应该是实施者与住户对规划的实质内容、分配的权益达成共识,
住户才会同意这个建商的计画,
但是依现行法规,一旦签署事业计划同意书,住户就等同同意并接受任何后续变化,
我对于这种近乎空白支票的同意书无法苟同。
(2) 现行法令在建商与住户分配比例、共同负担成本及鉴价上完全没有导入市场机制,
公务采购超过10万就要公开招标取得至少三家报价,几十亿的都更案居然不用,
合理吗?
在财货增值性方面:分回价值及鉴价结果直接影响住户的财货是否增值,
但是我们至今仍无法得知确切分回坪数(或以价值计),
请问如果买房子的时候会不知道坪数就签约吗?
最后,都更案在居住安全及生活品质上并无提升,部分法规也不合理,
如果在财货上也没有显著的增值,
那其实本案并无都更之价值,只是无端承受许多风险而已。
作者: shonbn   2015-06-30 22:57:00
所以是被强制划入划定范围吗透天会同意的机率实在是很小 尤其又是双北从来没听过在价值上没有显著增加的都更案会成功就是了
作者: lcy317   2015-06-30 23:44:00
你说的法规合理性1我尤其认同签下去跟空白支票也差不多住户要求建商签立合约书白纸黑字写下来建商却不肯简单的说通过了之后想怎么搞端看建商的良心我是不想一竿子打翻整条船 但台湾的建商良心如何自有公论很多人说你不高兴这家建商的条件你可以找别人啊但事实是 他们早就都乔好了...你根本找不了别人
作者: shonbn   2015-07-01 00:18:00
可以提示一下是哪一家或是哪个地区的案子我是指版友跟原po亲身参与的
作者: semna (11)   2015-07-01 01:05:00
我也是中和的都更案!中永和都更案特别多!去查一下新北都更处网站就一目了然!超夸张!
作者: shonbn   2015-07-01 01:23:00
新北的的确没研究 是否都是一些没听过的建商参与呢的确很多是想骗过去 但通常一两个月就被居民踢走了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5-07-01 01:50:00
重建自主性较大这件事应该只是想像...除非土地面积够大不然应该不是被前后院和侧院退缩把建筑量体削到不行或著就是甚至根本没有办法自己再重新建筑...只有学某位的王先生主张的无限修缮...但是又和重建的原始假设不符合更新有利于防灾的部分除了最少争议的对建筑本体的防火和防震强度的提升之外...还有对周边环境的贡献也是一环像是建蔽率缩减自然空地变大...本来要躲到马路上就变成基地内有一定的避难空间...吸纳车辆和减少违章建筑部分对防灾能力提升就比较隐性了...而且好多懒得继续了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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