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屋主不想都更原因?

楼主: ccckkk (躺着也中枪)   2015-06-29 15:50:44
一坪换一坪就只是个政见口号
不要想太多
很好申请的话,这些年就不会只有这几件 通过了
给不给容积都是政府审议 跟建商地主无关
这个专案的逻辑本来就很怪 反正也要截止了就不要再信了
但这四年有多住户因为这句话案子卡住
随便一个跟建筑相关的人 跑来找你聊
就说你家老旧公寓奖励可以50%都更又50%
这四年来一堆案子都因为这句话每个人都想的太多
对都更有兴趣的可以自己去找资料
了解一下你家的都市计画 容积 建蔽率
还有可以申请的奖励容积有那些 不要被政治口号还有新闻标题影响
说白了,如果你的原容积加奖励容积都想全数分回又不出钱来盖新房子
那盖房子的钱要建商 营造厂 还是政府来送?同样管理费跟公设也是一样
版上有很多大大说过盖房子成本的故事了 这边就不多讲
现在住户想自己做也很简单 推自力更新的公司一堆
不了解的就去问看看 就这么简单
至于钉子户 有90%跟钱没有关系
作者: BlueSatan (...￾  )   2015-06-29 18:47:00
我不觉得1坪换1坪只是政见口号,每个都更得案子都不同也许有很好的条件,1坪换1坪换完后建商还是有赚头的case重点不是只说要建商免费帮你花钱重盖很扯..有时候换各角度想,也许本来100户都更后变200户哪多出来的100户不就是给建商盖房子的钱吗?又不是无偿所以我觉得要看都更的case才能判断1坪换1坪是否合理起码政否有观察到这个人性的需求跟诱因至于法规又另外一回事了,但无论如何法律也不能泯灭人性
楼主: ccckkk (躺着也中枪)   2015-06-29 19:22:00
就看几件通过就知道这句话是不是口号法规把容积奖励名目都弄死了,哪里来考量人性200户建商分100户,住户只有签分回50%?台北市市区有这条件?
作者: moocow (void)   2015-06-29 19:52:00
1F:是因为法规本来就无法达成 只是郝开后门才能1:1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5-06-29 20:17:00
好笑是开了后门,结果也没有比较好谈成成功达到事业权变的案子仍是个位数。因为大家以为没有1换1再送公设送车位就是黑心。给的容积上限增加,但居民胃口也跟着调整了。我看还是靠地震比较快。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5-06-29 20:33:00
地主自己做啦 不要被建商剥削了 自办都更不难呀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5-06-29 20:47:00
是不难,只要地主有共识肯"拿钱出来"规划...难的不是都更申请,而是要大家像建商一样出钱。虽然容积自己赚,可以把多的户数卖掉,都更费用最后会赚回来。实际执行根本没人想配合,搞不定。
楼主: ccckkk (躺着也中枪)   2015-06-29 21:50:00
说真的不难啊,只是要地主土地属性相同,又有共识肯一起贷款,再付点管理费跟利息,怎么赚都是地主的这模式最容易成功就地震或海砂屋,然后地主不要多到像新隆社区那么多。当然坊间协助自办的公司程度落差很大,有兴趣可先了解自己家土地都市计画,了解更新可行性。有些土地真的是神仙难救
作者: shonbn   2015-06-29 22:06:00
不难 那自办应该成功案例不少囉要了解怎么办太简单了 市政府一堆文宣简报不知道怎样是神仙难救 40户4层楼公寓连栋一样店面卡死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5-06-29 22:31:00
只要一楼有店面有增建,那堆文宣都是垃圾因为使用坪数可能是合法坪数一倍。1坪换3坪再来谈。
楼主: ccckkk (躺着也中枪)   2015-06-29 23:01:00
我说啦地主土地属性要先相同,一人一栋透天,或是持分全倒大楼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5-06-29 23:04:00
那....那种太难找了。透天也是有人自住,有人租人当店面...都更后由于建敝率大减(都市计画规定的)1楼店面会变很少很小。偏偏台湾老房超爱搞住家兼店面...一眼看过去,就觉得都更已死。不管自办或民办
作者: shonbn   2015-06-29 23:45:00
一人一栋透天/持分全倒大楼 那跟都市更新有啥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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