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财部:两户打通合并 视为一户

楼主: fytnship (<( ̄︶ ̄)>)   2015-06-29 15:26:58
内文:
财部:两户打通合并 视为一户
2015-06-29 04:15:15 经济日报 记者陈美珍/台北报导
“囤房税”开征后,若民众打通毗邻房屋合并使用,究竟该算几户?财政部从宽认定,二
户合并为一户使用的房屋,只要向户政机关申请门牌并编,且符合自住房屋条件,即可视
为“一户”,持有房屋户数全国总计在三户以内,可按1.2%最低税率课征房屋税。
财政部强调,房屋税条例修正后,住家用房屋税率已不再采取一致税率,只有供自住使用
的住家房屋,才拥有低税率的适用资格。不过,符合自住房屋条件的房屋不限制面积,而
是就持有户数多寡,决定享有低税率的房屋数。即使是百坪大房屋,只要全台持有未逾三
户,亦能按低税率缴交房屋税。
当民众同时购入两栋房产并打通使用时,财政部指出,符合用途与户数限制者,即可按自
住房屋税率课税。至于打通后的二户房产,究竟算是“一户”还是“二户”, 财政部指
出,依据房屋税条例第7条规定,纳税人应在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内,检附有关文件
,向当地税捐机关申房屋税籍有关事项及使用情形,其有增建、改建、变更或使用移转、
承典时,申请程序亦完全相同。
现行实务作业上,房屋税籍的编配是参考建筑法第4条,以及土地登记规则第80条等相关
规定,以建号或门牌号码为准,可独立使用及移转的个别房屋即认定为一户,并编配一个
税籍编号。 依据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认定标准规定,个人所有的住
家用房屋符合三项要件,即属供自住使用: 房屋无出租使用;供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
实际居住使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国合计三户以内,其房屋率为1.2%。


图/经济日报提供
连结:
http://udn.com/news/story/7243/1022198
其他:
杀价买隔壁 打通变一间
富人卖小换大
公寓跟大楼操作困难
作者: carterdunk (妳能听到我的心吗)   2015-06-29 15:30:00
害我都想买隔壁了
作者: naoko22 ( )   2015-06-29 16:06:00
小s帝宝?
作者: cocoi (俗哩吧(男))   2015-06-29 16:38:00
门牌拿回一张吗?不然怎么算一户
楼主: fytnship (<( ̄︶ ̄)>)   2015-06-29 16:43:00
门牌并编的确只剩一张
作者: ceca (生活艺术大师 ￾ N)   2015-06-29 16:50:00
送...不过切割可不可以也过一下.
作者: kikicoco168 (起飞)   2015-06-29 17:47:00
那两户中间,打一扇门就好了!XP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5-06-29 18:11:00
这规则本来就是要让你做内门的,当成一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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