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ojoym (---------)
2015-05-14 08:23:22目前行政院草案的适用对象是
1.民105年1/1后取得
2.民103年1/1后取得且未满两年
请问,
届时若非上述两种,
会用什么法规来课税?
感谢
作者:
beavis77 (驹外杉筱舟渡岚)
2015-05-14 08:33:00房地合一税本来就不溯及既往 是因为奢侈税才有特别款
作者: jackygow 2015-05-14 09:13:00
我有种感觉 房地合一不会真的通过
作者:
choping ( )
2015-05-14 09:19:00新政策真乱@@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5-05-14 09:24:00疑?不是说1.新政策有利于炒房 2.政府没在打房 ?所以为了广大辛苦的房仲们,以及口袋深不见底的投客、金主、地主、包租王,这政策必须过啊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5-05-14 09:40:00旧制
所以如果现在买房 只要超过两年后就不适用本法囉???
作者:
Allyssa (舞动人生)
2015-05-14 21:15:00现在买最惨吧,因为有实价记录,要实价并所得税房地合一后买屋的才能分离课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