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卖房子,昨天上午签了成交,下午通知签一般约的房仲下架,并取回
钥匙。
他们却说,之前有跟我讲过,已找到有达我底价的买方,买方已下斡旋,
他们还跟买方报成交了,我这样是反悔,要赔偿斡旋金的双倍跟4%仲介费。
杠!!当我没买过房子喔??我是换屋先买后卖,现在住的这间,当初下斡旋的
金额有到,房仲知道成交机会很高,也只是说,隔天马上帮我约买方出来谈。
我会知道是因为后来查实价登录,发现自己买的价钱比行情高出20万,这样
当然那时稳成交,但自住就算了。
我还没听过,买方下斡旋的金额有到,房仲有权立刻帮屋主决定要卖,那屋主
给他们当就好了啊!
最恶质的是,那家房仲还搬出他们合约上,有一条"价钱跟其他条件达到时,
买卖契约即成立"来吓唬我。
举个例来说好了。
有对男女朋友,小森居间跟女方签约:若男方存款到一百万,妳就嫁他。
没多久,男方提出存款有一百万的证明,小森就去跟女方说,妳已经是他老婆
了,你们不需要去办结婚登记(=买卖契约),你们也有夫妻的权利跟义务,还有
继承权喔。请问,政府会鸟你们那份合约吗??
我担心的是,有些年纪较大的屋主,不擅长上网找资料,被他们唬到乖乖掏钱
出来….
早知这家房仲这么恶质,当初就不跟他们签一般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