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5-04-15 18:28:27首先我表明我的立场
1,房仲有付出,收费是应该
2,房仲服务费没有理由是法定6%,此法已被监察院纠正,早该删除
3,修法可以朝其他作业分别收费,不然对房仲也不公平
房仲的作业和付出,和一般有工作的人没有差别,当然有上班有付出当然可以收费,这没
有争议;
现在台湾的问题是,仲介服务费没有理由法定6%,
当然有人会打折,有人收不到,也有人会多给,
但是既然叫作服务费,应该是有受到服务才收的服务费,在此前提之下没有理由法定6%。
法定6%是上限,那下限呢?
一般乡民不会知道这个,当房仲翻法条翻规定出来给一般人时,他们是没有选择的。很多
人真的不懂,像前几天新闻,有人是一辈子都没去过警察局、或公家机关,甚至是法院,
去会怕。所以当他们看到收费标准是这样,而且还是法令有规定,很多人很多乡民都不敢
反抗,因为他们真的不懂、不知道法律、没去过衙门,但是他知道要守法,所以只好乖乖
的缴钱。
从法理学来说,假设一般法律是初级规则,仲介收费的规定是次级规则,一般人一般乡民
都会遵守,但是不合理的是这6%比例是在没有强而有力的支持或根深蒂固的习惯下形成,
单纯是一群政客自己作成,然后房仲业获得这法律问题上的利益,经济学上的超额利润。
如果6%都无法应付成本,那么就不会有人去从事;现在很显然是获利超过成本很多,因此
房仲开到比所有便利商店总店数还多,这是不健康的台湾产业结构。
从政府行政上,本来就该尽快检讨修正,不然监察院纠正假的?行政院有在作,但是真的
太慢太慢。
从乡民习惯上,要知道这是不合理的,因为6%是上限,不是收费标准。
从房仲角度看,因为侵蚀到房仲利益,当然会群起攻击,但是如果一个产业要正面成长,
自己更应该要适时作检讨修正,而不是一直攻击。
我被攻击谩骂超过2年,应该有3年,但是我不会改变立场,仲介费就是不合理过高,应该
调整,行政院长不论是谁,我都会继续写信争取尽速修法,让房仲回归正常产业和正常收
费(例如依照作业收费),对房仲不见得一定是坏事。
还请各位乡民继续努力,我知道有其他人也有在投信email行政院反对房仲高收费,请大
家一起努力,不需上街、不需请假、不需风吹雨淋日晒、不需抛头颅洒热血,你只要拿起
鼠标,点击行政院长信箱,请他尽快依监察院纠正检讨房仲收费,然后email寄出,这样
就完成了。
感谢大家
你的一封信会救了自己和下一代
还有岌岌可危的台湾
<(_ _)>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5-04-15 18:30:00不需要红,只要仲介费调整就好
作者:
wenchii (!!PTT能吃吗!!)
2015-04-15 18:31:00没有法定6%,是最高6%有本事不给6%也是屋主跟买方功力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5-04-15 18:32:006%拿掉,或最高不得超过3%是啊,所以我只好继续鼓吹杀服务费
作者:
wenchii (!!PTT能吃吗!!)
2015-04-15 18:34:00鼓吹很好阿,上限也可以鼓吹降低,但别那掉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5-04-15 18:35:00这都能讨论而且既然不是一定收6%,那为何鼓吹杀仲介费,仲介会崩溃?
作者:
wenchii (!!PTT能吃吗!!)
2015-04-15 18:37:00我觉的要教育仲介费可砍,我同学卖1000万,也没高于行情还傻傻给4%我卖高于行情,我就给足4%
实务上很少有收到上限6%,也常听到买卖只收1%阿。直营店收5%也有2%就做的....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5-04-15 18:48:00所以要教育国民都杀到1%啊既然很少收到6%,就修正贴切事实的数字吧
作者:
YO8BO10 (过去)
2015-04-15 18:49:00几%应该是因为看总价吧!
作者:
darthv (闲谈莫论国事)
2015-04-15 18:52:00比较糟糕是为了几%,仲介就再跟委托方斗心机搞资讯差
收1%是没什么差,直营店经营不下去,以后应该也不会有所谓的保固,一切以签约时现况交屋买卖双方只能自己去处理纠纷1000万收10万高专还能领5万,不用售后服务也不错
没有收足6%服务费 怎么到日本考察呢?没有房仲协助倒货 卖家怎么吃饱饱?
作者:
darthv (闲谈莫论国事)
2015-04-15 18:59:00现状交屋很好啊...仲介行也不过是去凹卖方而已难道仲介行自己去修漏水打系力康??
我觉得与其你在教育大众,为何不努力将之制度化法律化??你对仲介费有意见,我想很多人也是,但一直教育买家也怪应该要集合众人的意见跟立法机关施压吧...你找政府出头也怪怪的,这种是法律层级的问题可以解决政治解决反而不够全面且可能朝夕令改...
作者:
cicatrix (一起来当新店人)
2015-04-15 19:07:00那可以设个下限吗?
作者:
catsimon (说书人猫西门)
2015-04-15 19:07:00付多少,服务多少,房仲不给力的杀合理
作者:
darthv (闲谈莫论国事)
2015-04-15 19:08:00不是喔 很多是说了满口服务 收满之后就放生客户了这种没规范的领域 老实的人就吃亏 孤儿寡母吃亏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爱飞翔) 2015-04-15 19:09:00
是买+卖不得超过6%,你有认真读条文吗?有人说0元的品质都不好,我慢慢相信了
作者:
sky0190 (宏)
2015-04-15 19:14:00楼上 XDDDD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5-04-15 19:16:00楼上你喜欢混淆视听是你的自由,但是损伤的是你自己的人格也有人说你的品质ooxx,乡民会信你让你赚,他们智商恐怕也.。Bluesatan:目前都有在作所以乡民不杀仲介费真的很可怜买+卖应该1%
作者:
oboesoul (Nogiya)
2015-04-15 19:22:00无良仲介生儿子没___
作者:
sky0190 (宏)
2015-04-15 19:23:00原po 你喜欢混淆视听也是你的自由~但是损伤的也是你自己的人格
我不赞同服务费用%数来规范,可以用一定金额来规范吗??
作者:
sky0190 (宏)
2015-04-15 19:25:00有人信我那就信 不信我就不信 我也没办法免强这世界本来就这样子 没办法去讨好每一个人最少 我不会欺骗买+卖 6%是上限 能争取当然尽量去争取到
作者:
darthv (闲谈莫论国事)
2015-04-15 19:32:00争取的意思,就是跟卖方说没这个行情,跟买方说不加价买不到双向代理+6%真是万恶渊薮sky并非针对你,但这制度变相鼓励仲介骗骗骗你不骗可能被逆淘汰
作者:
sky0190 (宏)
2015-04-15 19:35:00最起码我不会搞到像有一偏仲介信誓旦旦说贷到8成...然后搞到现在他也不知道怎么办...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5-04-15 20:08:00双向代理+6%真是万恶渊薮+1!
仲介费与房价高低连动是满怪的,实际服务不变收取%应随房价高而变动,比如500万总收6%1000万总收4%,2000万总收3%,4000万收2%..并且设上限,比如每案总收100万以内。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5-04-15 20:24:00总收1%较合理
作者:
airzoon (骂醒我)
2015-04-15 20:26:00房仲开很多也倒很多,没那么好赚
作者:
kutkin ( )
2015-04-15 21:02:00市场自己会调整,资讯时代 6%自己会往下
作者:
open100 (ma)
2015-04-15 21:37:00信义卖方也可付1%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5-04-15 22:26:00所以乡民要觉醒!!买+卖共1%,才是合理
作者:
roy1190 (耶加雪菲)
2015-04-15 22:37:00买卖各1%? 你亿万万来的吗? 你谁啊?你说得就算?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5-04-15 23:06:00那你又是谁?你说了算?
作者:
wefun (TOEIC认证905分)
2015-04-16 00:57:00E11不就是双方各1%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5-04-16 00:58:00所以这才正常合理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5-04-16 01:19:00不懂楼上的问题?
作者:
catsimon (说书人猫西门)
2015-04-16 07:35:00不找仲介就零收费啦
作者:
Caracal (John Anthony)
2015-04-16 09:14:00其实自己房子自己拍,挂在591慢慢卖,过户自己办....可以省很多啊,而且真的不难,平台很多,有没有心去做而已那有些人很懒就只找房仲,被收的手续费也可以当作"懒人税"那既然这样,没必要砍仲介费啊...
作者: tsaicy (网中人) 2015-04-16 13:19:00
以产业性质来讲.房仲业以投资获利率来讲是低成本高获利产业..税金应该另立收取上限.一般营业税5%应该收20%...要收6%服务费真的是要看情况....不该一应适统...为何会一窝蜂就代表有利润...当现在没啥甜头...就都往傧葬业跑了...产业从业人员多就是适者生存..也没啥好吵的..有的店就收1%与2%....那些硬邦邦的6%开发出来的就都是开发画大饼给屋主的....本身那个就是没想卖..签下来上架.诱客用....不用太当真啦..
作者:
joy0921 (007)
2015-04-16 18:35:00有没有email范例阿 站内信感谢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4-17 02:33:00法条写的是上限6%,结果就被业者说成法律规定要收6%证交税才千分之三,房屋为何可以收百分之六?
作者:
ws51012 (ws51012)
2015-04-17 09:51:00讨论服务费多寡一点意义也没有,因为这都是总价的概念。屋主自售难道都比较便宜吗@@神观念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5-04-17 16:25:00房仲收费真的离谱,真的没理由的高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5-04-18 00:55:00
到底高在那? 搞清楚那是上限不是下限耶 你有本事杀价到0趴也行阿 本篇到底想干麻?什么叫做仲介费不合理的高? 嫌高不会自己杀喔? 有没有这么鲁 连买东西杀价都还要别人帮你定好好? 简直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