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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文:中国时报【林伟信╱台北报导】
邓姓男子4年前以1650万元向颜姓女子买下北市信义区的一栋房子,没想到交屋后,才发
现房屋有倾斜的情况,双方因此闹上法院。最高法院认为,房屋经鉴定确实因为倾斜导致
价格减损,昨日驳回上诉,判决颜女须返还276万多元给邓确定。
邓表示,他在2011年1月7日委由房仲介绍,向颜女购买房屋,双方谈定以1650万元成交,
他付清价款后,在3个月后完成交屋手续,他听说附近都是倾斜屋而大吃一惊,于是找土
木技师公会鉴定发现,房屋最大倾斜率是1╱40,几乎达建议重建的程度。
邓主张房屋有重大瑕疵,颜姓卖家却隐瞒屋况,因此诉请颜女退还276万多元的购屋款。
颜女辩称,房屋倾斜程度显而易见,用肉眼就能看出来,当初卖屋前就有说房子装潢时有
拉水平,已告知对方房屋倾斜问题。
历审佐以证人证词,都认定颜女并没有事先告知邓男,况且房屋倾斜不像漏水显而易见,
买方难以依正常的看屋程序发现瑕疵;法官依北市不动产估价师公会估计,判决颜女应退
还276万6000元给邓男,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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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话说...永春附近不是因为当初挖捷运地基一整片都斜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