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疑似买到凶宅 请问下一步怎么做?

楼主: tamacugi (哥吉拉)   2015-04-09 23:11:20
仲介的部分,想玩他就玩吧
该仲介的态度,连我是同业都看不过去
但是对屋主的部分,请审慎
玩过三国无双吗?
看到虎牢关的吕布,直接冲上去放无双
放的时候很爽,但挂不掉对方就等著被鞭尸
屋主也跟你一样是一般人
说不定也只卖这间房子
说难听一点,他也不像公司店面一样有什么顾忌
咬定你没证据、或是他站得住脚
你可以拖,他就是要你赔违约金或是付迟延罚金
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下攻城
攻城以一档百固然帅气,大家看到跑法院找律师就高潮了
问题是能真正解决事情吗?
四五百块的东西,存证信函寄来就腿软了
钱退一退是人之常情
但是四五百万的东西呢?
你是屋主,你想一想是你会不会退钱了事
什么叫做上策,随便举个例子
你这边跟屋主装可怜,那边另一间委托过的仲介拿500万的斡旋书
说有客户想出高价买
隔天换屋主跪着求你解约
好的仲介自然会帮你想办法
至此,我还没看到原PO有确切是凶宅的证据
大绝招放下去之前,请先想想SP够不够
SP够,要告多少人都不是问题
经纪人当然要负责,但是大概不会是钱最多够赔你的那个
仲介进仲介公司都要找保证人
他可能找他老母
你就连买方跟卖方经纪人的老母都一起告下去算了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5-04-09 23:13:00
保证人是仲介公司自己去告
楼主: tamacugi (哥吉拉)   2015-04-09 23:15:00
我知道阿,我只是看大家都在找人告,我跟流行帮忙找人囉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5-04-09 23:15:00
所以你意思是不要追究???
楼主: tamacugi (哥吉拉)   2015-04-09 23:16:00
没阿,只是叫他先收集好证据,再判断最佳对策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5-04-09 23:16:00
你这边跟屋主装可怜,那边另一间委托过的仲介拿500万的斡你这样干你就真的要买那间房子了
楼主: tamacugi (哥吉拉)   2015-04-09 23:17:00
但对于一些人直接就教他提告,不太认同罢了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5-04-09 23:17:00
所以就是自认倒楣 仲介诈欺合理
楼主: tamacugi (哥吉拉)   2015-04-09 23:18:00
就赔个斡旋金,仲介这么多黑暗面a大你又不是不知道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5-04-09 23:18:00
可以压 那就请他赔260万 已付价金如果说买方要赔 那么屋主跟仲介以后都可以用这招
楼主: tamacugi (哥吉拉)   2015-04-09 23:19:00
这不是我的本意,蒐证→决定对策要硬要软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5-04-09 23:19:00
联合诈欺了另外 加盟店的老板也要提供不动产担保抵押品作连到保证用
楼主: tamacugi (哥吉拉)   2015-04-09 23:20:00
买方有理当然赔,灰色地带就视情况,真不想买法律又站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5-04-09 23:20:00
要给加盟总公司设定
楼主: tamacugi (哥吉拉)   2015-04-09 23:21:00
不住脚,就需要另外想办法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5-04-09 23:21:00
你说讨不到 嘿嘿连加盟总公司都告 名片写各自独立 嘿嘿y不过没意外的话 这案子原PO会吞下照买 仲介费照付 还不追究老人家到诉讼就自认倒楣了 要告人的都会算了告会倒楣更别说告下去大概就通通互告了
楼主: tamacugi (哥吉拉)   2015-04-09 23:25:00
那你看法不也是和我一样 -_-a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5-04-09 23:26:00
对方法务打来恐吓两下 就放弃了 照买
楼主: tamacugi (哥吉拉)   2015-04-09 23:26:00
一般状况下原PO会吞下,除非另有奇计
楼主: tamacugi (哥吉拉)   2015-04-10 01:59:00
钱都进履保了,屋主不愿退,其他人也只能等判决结果好啦,顶多跳下来一起乔,这么多人总有一个能乔事的人吧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5-04-10 02:06:00
最无辜 而且依定会有责任的不动产经纪人店长 加盟总部就是要逼这些人某张小姐也是用这手法不动产经纪人不少都是考试机器人平常都有其他职业 给他出几次庭 做几次笔录跑个几次调解 看他工作还要不要
作者: auden (.....)   2015-04-10 06:33:00
早上起床 看到这篇文章 深有同感 当事人因先将是否真的是凶宅厘清 再(或同时)决定策略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5-04-11 21:40:00
告不动产经纪人当然不是重点,对于凶宅问题没有帮助但是对于整治这一群人(房仲..)非常有效你的意见非常宝贵,但我还是会集中火力战爆不动产经纪人借牌的不是什么小秘书就是行政人员 甚至是邻居或是某员工的小孩等等借牌一定有风险,借牌之前请详阅公开说明书实务上我也不敢拍胸脯说一定完胜但是战爆的机率通常95%以上95%的来源是我执业15年纠纷案件的比例到目前为止没有人愿意让自己的借牌的人背前科特别是当他是小孩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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