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疑似买到凶宅 请问下一步怎么做?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5-04-09 22:52:15
其实可以告更多人有相关的都告
原屋主
屋主代理人
不动产经纪人
仲介营业员
其中仲介营业员卖方(接案人)+买方(你的业务)
店长
公司
公司负责人
如果是加盟店的话总公司+登记的公司都告(一样公司+公司负责人)
如果签约过程代书没有询问或说明凶宅瑕疵担保的义务
那么连带书一起告
谁有责任给法院去查
而且也不用存证信函,直接提告
存证信函没写好反而变恐吓
剩下的就像K大所说
更狠一点
找律师讨论看要怎么样把该不动产标的物查封
有一个是诉讼中的查封
其他的应该是没办法查封
电话记得装录音软件
如果仲介打来跟你说它们律师多厉害
你告不赢的,你若不撤告
他们也会对你提告
提告你会怎样
那就在加告恐吓
如果有到你家去按电铃 站岗 骚扰
在家告妨碍自由
看看他们要拿多少来善后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5-04-10 01:26:00
简单说关系人全告 告越多越好如果卖方营业员是两个就两个都告 买方也是
作者: Induction (记得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2015-04-10 19:24:00
本串已收精华区 z-4-2-11 感谢分享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5-04-11 21:40:00
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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