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可以告更多人有相关的都告
原屋主
屋主代理人
不动产经纪人
仲介营业员
其中仲介营业员卖方(接案人)+买方(你的业务)
店长
公司
公司负责人
如果是加盟店的话总公司+登记的公司都告(一样公司+公司负责人)
如果签约过程代书没有询问或说明凶宅瑕疵担保的义务
那么连带书一起告
谁有责任给法院去查
而且也不用存证信函,直接提告
存证信函没写好反而变恐吓
剩下的就像K大所说
更狠一点
找律师讨论看要怎么样把该不动产标的物查封
有一个是诉讼中的查封
其他的应该是没办法查封
电话记得装录音软件
如果仲介打来跟你说它们律师多厉害
你告不赢的,你若不撤告
他们也会对你提告
提告你会怎样
那就在加告恐吓
如果有到你家去按电铃 站岗 骚扰
在家告妨碍自由
看看他们要拿多少来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