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疑似买到凶宅 请问下一步怎么做?

楼主: tamacugi (哥吉拉)   2015-04-09 19:29:35
很多回文都搞错重点
首先,钱已经进履保
你可以对仲介很不爽,要当他也不反对
但是能不能解约,现在的重点是在屋主
屋主不解约,好啦就算闹大
你顶多也只能拿到仲介公司放在全联会的保证金
***不动产经纪业营业保证金缴存或提供担保办法**
经纪业应依下列规定,缴存营业保证金。但最高不得超过新台币一千万元整:
一、经纪业设置营业处所在五处以下者,每一营业处所缴存新台币二十五万元,
逾五处营业处所者,每增加一营业处所,增缴新台币十万元。
二、每一营业处所所置经纪人人数逾五人者,每增加一人,增缴新台币三万元。
前项营业处所,包括常态及非常态营业处所。
***
你觉得加盟店会缴最高一千万,还是最低25万元保证金
要是屋主不愿意解约
仲介顶多倒店给你看,赔个25万
换个店面原班人马再度出发 (这还是你官司告赢的状况喔)
以官司逼我是不反对
但是那就真的只是辅助手段
追根究柢,你还是得先拿到是否为凶宅的证据
说实话,在凶宅与非凶宅中间
是有灰色地带的
我个人猜测,你的这间房子应该是落在这灰色地带中
当然得把仲介拖出来帮忙谈
但现在解约的重点是在屋主
来软的或是来硬的,或是软硬兼施
真的就是视情况,看屋主现在的心态而定
楼主: tamacugi (哥吉拉)   2015-04-09 19:33:00
最后附注一点,攻不动产经纪人并不是重点,因为他只是借牌的局外人,并不能改变整个局势的发展当然若拿到确切凶宅证据,不是灰色地带,那你就尽管告吧
作者: stockAI (92共识.中国自婊)   2015-04-09 20:37:00
所以告刑事呀 赢了话仲介职涯就砍断了
作者: Induction (记得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2015-04-09 21:33:00
已收录精华区 z-4-2-11-3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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