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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oveangel (最愛天使å¸åœ‹IV)
2015-04-07 13:02:20内文:
〈中部〉联外道是私有地 地主围路邻火大
〔记者陈建志/乌日报导〕乌日区溪南路一段五八○巷口约廿公尺长土地,是李姓地主所
有,过去提供民众通行,李女因不满在自家土地盖围墙一再遭检举,昨天雇工围上围篱宣
示主权,附近住户不满,开小货车阻挠施工,气氛紧张。住户强调,当年李女祖父和建商
在法院和解,答应提供土地让住户进出,后代不该背弃承诺,担忧未来垃圾车、消防车无
路可走,要求市府出面协调。
乌日区溪南路一段五八○巷口土地,过去是里面三、四十户主要的联外道路,不过昨天上
午李姓地主雇工在六米宽的土地架围篱,还放上花盆,只留下约二米可供机车和行人通行
的空间,附近住户不满,一度开小货车阻挠。
一名住户表示,民国七十八年购屋时,该处土地是李姓地主阿公所有,当时建商提出和他
在法院和解的文件,同意让六户可以进出,至今仍保留该公文,认为后代不该任意背弃承
诺,强调若该处不能通行,虽可从溪南路一段六八○巷一三○弄或溪南路一段五○六巷进
出,但因弯曲狭小,担忧垃圾车、消防车无法进入。溪坝里长陈登正昨天也到场关心,指
出该问题存在已久,希望市府出面协助解决。
李姓地主昨天不愿受访,不过其妹婿表示,该块土地是姊姊购买而来,上一代如何约定并
不清楚,过去长期将土地提供里面住户通行,没想到在自己土地盖围墙,因影响其他人停
车一再被检举,实在欺人太甚,因该块土地已经由都发局认定是“法定空地的私设通道”
,根本不是既成道路,围路是主张自己的权利,住户若不满可提告厘清。
建设局道养科长张慎言表示,该块土地在建筑时,已经被都发局认定是“法定空地的私设
通道”,并非既成道路,因属私有土地,围路行为是否违法,需由都发局依建筑法认定,
会和都发局讨论妥适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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