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我目前已准备签约买第一间房子
这间房子是给父母住的小两房
(因父母没有房子 目前仍在租屋)
买的是台南永康的预售屋 预计两年后交屋
本身是公立高中教师 经询问可贷款约八成
不过 后来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因为我买的这间房子是小两房 给他们两老住刚刚好
但若将来我想要买一间我自己一个人要住的小房子的时候
是不是我就变成第二间房 就不会被认定是自住 贷款成数就下降很多呢?
这样我势必要再多存很久的钱才能买我自己那一间了....
(我并不想跟父母同住 而且那间房子住三个人会很挤 我的书又很多)
可是我不可能把房子登记在父母名下
因为他们两老中年时都刷爆信用卡 信用破产
还是说 只要父母设籍我在买的第一间 将来我设籍在我自己要住的第二间 就ok了?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