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ospeter ( N  )》之铭言:
: 标题:台北市房屋税非全面调涨(台北市税捐稽征处)
: 内文:
: 针对近日新闻媒体报导,台北市房屋税暴涨,同样路段、同一坪数的房屋,只因分别在103
: 年7月1日前、后拿到使用执照,房屋税就差30几倍的说法,台北市税捐处说明,房屋税是
: 依房屋现值乘上所适用的税率计算而来的,会影响税额多寡的因素,主要包括有房屋构造
: 标准单价、路段率及所适用的税率,因每户房屋情况不同,并不是所有台北市的房屋在这
: 波税制改革中,都会增加好几倍的房屋税负。
: 该处进一步说明,台北市自100年7月1日起针对高级住宅按所处地点的路段率加价课征房屋
: 税,另自103年7月1日起调高新建房屋的构造标准单价及调整99条路数的路段率,并配合房
: 屋税条例第5条修正,提高持有该市非自住使用的房屋税率,采2.4%及3.6%的差别税率。其
: 中新的标准单价跟原单价比较,调高幅度为1至3倍,平均涨幅是1.6倍,只有103年7月1日
: 取得使用执照之房屋才适用新的标准单价,预估台北市每年新建的房屋有7,000户,仅占房
: 屋总税籍数的0.6%;另截至103年11月30日止,自然人及法人持有该市非自住使用的房屋合
: 计有10.4万户,其房屋税将依其持有户数多寡适用2.4%或3.6%税率课征,较自住房增加1倍
: 至2倍,约占本市房屋总税籍数的9%。
: 该处再次说明,就以上的税基跟税率调整,房屋税会大幅增加的,是在去(103)年7月1日以
: 后核发使用执照的高级住宅,同时不是自住使用,而且持有非自住户数在3户以上适用3.6%
: 税率的房屋持有者,至于去年7月1日以前取得使用执照并做自住使用的一般房屋,则其税
: 额并无影响。
: 连结:http://ppt.cc/IoMV
: 心得:符合条件=>[新成屋+高级住宅(豪宅)+非自住使用],影响的户数比例极少
: (会这著板上打嘴砲的,我看都买不起豪宅,不够格被科到房屋税)
不太懂阿
如果是高级住宅的税和一般住宅的税
高级住宅缴多 还算合理
但是如果是以103年7月1日分界点
大家没有觉得很不合理吗???
为什么103年7月1日以后核发使用执照的
税金就要缴比较多
之前拿到使用执照的
税金就要缴比较少
这完全没有任何根据阿
对于要换新房子的人很不公平吧??
难道是要叫人买房子都不要买103年以后核发使用执照的房子吗??
如果是自己的老房子拆掉要改建
那不是就要适用新的税率??
感觉就怪怪的
要嘛就一起调涨不是比较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