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前前屋主吊死 转卖不算凶宅

楼主: ceca (生活艺术大师 ￾ N)   2015-03-23 19:46:44
※ 引述《moocow (void )》之铭言:
: http://goo.gl/goy3nx
: 罕见判决 第二手卖方不知情免赔
: 2015年03月21日
: 【黄哲民╱台北报导】北市郭姓女子3年前将住9年的一间房子,卖给李姓女子当结婚新房
: ,被发现该屋15年前有人上吊身亡,李女责怪郭女卖凶宅却隐瞒而提告求偿,一审判决郭
: 女应赔200多万元,高等法院查出郭女也是受骗者,且持有产权期间未发生非自然死亡事
: 件,就不再是凶宅,改判郭女免赔,仍可上诉。
: 看新闻不加苹果粉丝团对吗?!
: 李女提告指出,2012年2月以1460万元向郭女买下北市一间2楼房子,装潢时才得知原屋主
: 林姓女子于2000年5月在屋内上吊身亡,她吓得以1020万元贱价脱手,但郭女卖屋在现况
: 说明书“是否曾经发生凶杀或自杀或其他非自然身故情事”字段勾选“否”,要求郭女赔
: 偿屋价损失。
: 家人住9年均健康
: 郭女喊冤不知凶宅,家人住9年健康平顺,一审不采信,判郭女应赔214万多元,双方都上
: 诉。林女丈夫被高院传讯证称妻子死后3年,用市价卖屋给郭女,没说实情,房仲证称曾
: 到“台湾凶宅网”查询,与请教邻居,不知该屋是凶宅。
: 凶宅与否因人而异
: 高院指内政部2003年一份解释函,定义何种事故会构成“凶宅”,重点是须发生在“卖方
: 产权持有期间”,郭女非故意隐瞒,更因居住期间无任何构成凶宅的事故,该屋就不再是
: 凶宅。
: 高院认为凶宅只是个人心里的嫌恶,可随时间被淡忘,或藉宗教仪式消除不安,何况仲介
: 被李女要求买回该屋,2个多月后转手净赚245万元,显见是否在意凶宅因人而异。
: 律师林俊峰表示交易实务多半认定“一日凶宅、终身凶宅”,本案见解很特别。郭女委任
: 律师郑文龙指不知情卖方免除背负告知义务的见解,已成主流,但凶宅经不知情后手平安
: 使用一段时间,可否因此“漂白”,可能须最高法院见解。昨无法联系李女,不知其回应
: 。
: 凶宅赔偿案例
: 2013/3
: 新竹市范男花430万元买新屋,事后邻居透露前屋主女儿在屋内烧炭自杀,范男怒告前屋
: 主求偿,法官判前屋主须赔偿573万元
: 2012/7
: 高市李男与妻子明知凶宅,仍以230万元低价购入,再隐瞒该屋为凶宅,委托仲介卖给蔡
: 女而挨告,法官判2人须连带赔偿168万元
这间在我的店面后面.
本来他后来丢出来卖,700万24坪地坪,RC结构4楼增建满上面还有铁皮.
本来想要杀到600买下来..
结果我可能大嘴巴跟当时帮我们代卖房子的某一个仲介提到.
后来被他们的人吃掉....
现在被改成出租套房,满租中.
房客们住的好开心喔..
对喔,是奸杀.....不是自杀.
并且上了两次新闻,奸杀上一次,后面凶宅纠纷上一次,弄得那附近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凶宅.
不过看到他满租,所以我觉得真的印证了帅过头讲的.
你买凶宅,邻居会跟你讲,因为怕纠纷你们又闹上报只,靠背影响他家房价.
你租凶宅,邻居不会跟你讲,因为他们害怕凶宅空在那边没人住.
鬼快去缠那些租客,不要跑到隔避来缠我们.
喔喔......
台湾最美丽的风景,是人嘛....一值都是这样的,
: 2011/11
: 高市林女以400万元买下1户电梯华厦,入住才知是凶宅,提告要求减价120万元,范男指
: 不知是凶宅,法官仍判范赔偿90万元
: 资料来源:《苹果》资料室
“卖方产权持有期间”
其实很久以前就注意到法院的这个定义.
但是不敢用而已...XD
因为洗一手真的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
就像长古威尼斯那间一样...XD
又是一间差点我要跑去买的(不过说是浴室滑倒撞到头,送医才死??)
后来还不是拿出来被当一般物件开高价再卖.
我朋友去探,问说是不是死过人??.
说...没有!!!!!!!!!!
喔喔,台湾最美丽的风景,是人,绝对没有错!!!!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5-03-23 20:15:00
台湾哪里没死过人 除非真的太阴不然都还好啦听说欧洲有些旅馆越凶越有人爱住
作者: auden (.....)   2015-03-23 20:21:00
我懂楼上的意思 但拿旅馆跟住家比未免跳的远了些 XD偶尔看看狮子与跟狮子住一起肯定是不一样的把话题兜回来 原新闻里的物件是都没经过房仲吗? 现在的房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5-03-23 20:24:00
我只是要表达说对住的人来说这些很主观当然买卖时就变客观议价因素XD
作者: auden (.....)   2015-03-23 20:25:00
仲都会讲明是不是凶宅不是吗?(是不是只是嘴巴讲讲就不了了再仔细看 有房仲耶 那怎么不连房仲一起告?(敲碗
作者: epenpal (.....)   2015-03-23 20:31:00
作者: tdkfresher (食反团女子口乞)   2015-03-23 23:38:00
意外死在家中,病死家中,凶宅真的很难去定议阿.都一样是死...要分在屋内死....或是到院死...哪个地方没死人..人真的太多了阿..
作者: top911 (圣诞)   2015-03-24 01:46:00
那全台的房子人头转2手。。全部没有凶宅
作者: darthv (闲谈莫论国事)   2015-03-24 02:00:00
职业消戾气:包师公包做法包过户包人头
作者: e2000 (e2000)   2015-03-24 22:24:00
问题是知道是凶宅会很毛阿,谁敢睡阿
作者: darthv (闲谈莫论国事)   2015-03-25 08:14:00
三房租给三个男大生,整夜LOL,鬼都受不了...
作者: tsaicy (网中人)   2015-03-25 14:29:00
很中肯阿...人才是最可怕....人会杀人害人..鬼都不会.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