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为什么不能用造价为基准 付上投报率 去计算租金
却要用租金市价的八折 七五折等等去计算??
事实上 钢筋水泥大楼15楼内 造价一坪也不用十万
高雄市才五六年前 新房一堆一坪才十万出头
甚至到现在楠梓那边还是一堆一坪十万出头的新建案 可见建筑成本绝对没有一坪十万
如果台北一坪十万盖不起来 那不如请柯p南下找高雄的建商上去盖就好了
因为明明就盖的起来阿XD
所以 假设今天柯p要拿空总那块土地来盖社会住宅
为什么非要计算土地成本不可?
直接计算建筑成本 每坪十万 四十坪标准三房 成本不过400万
三房在高雄都能租到1.5万了
如果一万五出租 每年政府收租18万 投报率高达4.5%!!
如果投报率要求更低 2.5%就好 每个月才租8400耶!!
为什么政府出租社会住宅 也非得考虑市价租金行情
不能直接以建筑成本去计算租金投报率就好??
毕竟土地都是国家的 又没卖 都是免钱的阿~
何况出租的好处是因为建筑物没有卖
所以年限到了以后 直接停租 就能拆掉重盖新的 没有都更问题
比起卖地上权 到时候一堆钉子户 单纯出租对以后的政府来讲 好处理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