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税又一招?设定抵押权遭国税局追税
2015/01/21 08:38
好房网News记者蔡佩蓉/台北报导
国税局近年展开地毯式查税,甚至连设定本金最高限额抵押权的债权人所衍生的利息,若没有附上无利息所得切结,那么国税局会依设定金额换算需补的利息所得税金,网友就说,“国家实在是想钱想疯了!”
利息所得也成为国税局查税项目之一。
有网友在批踢踢分享指出,
“民间常有的父母设定抵押权或夫妻、兄弟姐妹间,单纯设定抵押权作为设定保障的设定贷款,国税局不论原因如何、不管计算利息与否,一律开补税单给当事人,一补就是几十万,再怎样计算都要补1万以上的税金。”
让他觉得相当不合理。
对此,国税局官员则回应,本金最高限额抵押权本就会衍生出利息所得问题,坊间许多设定抵押的契约书会将期间有起日,却没填迄日,若没有涂销,国税局自然会要了解债权人是否有利息所得,而若双方协议无利息,那么申报时可将双方填写的切结附上,以当做给国税局稽核的依据。
国税局提醒,只要债权人、债务人表明确实没有支付利息,那么国税局一定不会要求补税,而民众若有房贷以外的设定抵押权,在申报期间内都可附上无利息证明。
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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