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与建商针对预售屋瓦斯管线收费问题有争议,请想问大家
近日小弟跟建商交屋时(大厦),建商拿出瓦斯公司的装置工程报价单,
1.表外管施工费:778,797元整
2.表外管材料费:442,501元整
3.表内管施工费:325447元整
4.表内管材料费:326471元整
下列还罗列有两笔大额的费用
5.微电脑表材料费:1,031,189元整
6.电脑表施工费:500,090元整
以上费用均另加监造费4%、管理费10%、营业税5%
其中仅有表内管这65万多不用缴之外,
其余1.2.5.6要三百多万金额,都要一百户的住户分担
我请建商解释为什么“微电脑表材料费”及“电脑表施工费”需要我们住户出钱缴纳
,建商竟然回应比较安全,且都是属于表外管的部分,所以就是要缴钱。
法规根本没提到这些设备该如何认定表内管或表外管,就只能被巧立名目收费?
小弟觉得非常不合理,可是就坚持要我们付,这不是应该建商需自行达成瓦斯配管
(内线管设施)之可接通状态吗? 还说不能接受就去投书他们,真的是很扯的说法。
且这些设备均装置在建物里面,也符合卖方均应于房地出售范围内,达成瓦斯配管
(内线管设施)之可接通状态,不得向买方另收内线瓦斯管线费
有大大也遇到同样的问题呢? 这该怎么去解决才好,难道只能请消基会或内政部处理吗?
以下是小弟查到的文 内政部公文103年8日5日有函文说:
第2点 有天然瓦斯地区之预售屋买卖,除契约另有约定,并于相关销售文件上特别标示
不予配设天然瓦斯配管外,卖方均应于房地出售范围内,达成瓦斯配管(内线管设施)之
可接通状态,不得向买方另收内线瓦斯管线费。
另外查到公用天然气事业用户管线设备装置计费要点法规,名词解释
(一)表内管:指自用户计量表至管线末端开关间之输气管线。
(二)表外管:指自本支管分接点至用户计量表间之输气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