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都更申请门槛 将提高至3/10

楼主: Daron309 (大荣虫)   2015-01-13 21:28:16
内文:
都更申请门槛 将提高至3/10
日前因爆发文林苑都更争议,大法官宣告《都市更新条例》包括门槛过低等部分条文违宪
。立法院历经多次讨论,昨天终于将《都更条例》修正草案送出委员会,将核准都更的行
政程序纳入公听会,并提高都更申请门槛,从现行1/10提高至3/10。
因修法牵动建商、政府、民众权益,全案尚有多条争议条文保留待协商,全案是否能在本
会期完成二、三读,仍有待观察。
这次初审重点,除了处理违宪条文外,也为未来都更发展定调,即以公办都更为主、私办
都更为辅。
初审条文规定,地方主管机关应在都市计画主要计画范围内,视都市发展状况及实际需要
,拟定全市、县的都更纲领,并于条文修正公布后1年内拟定;地方政府并可设置都更法
人机构,推动都市更新。
委员会并删除由建商、民众主导的协议合建相关规定,并通过协议合建落日条款,让现行
已进行中的协议合建、权利转换案不受新法限制。但因国民党立委张庆忠、卢嘉辰认为,
不应全面阻断协议合建都更方式,因此条文昨虽初审通过,但朝野协商时会详细讨论。
立委邱文彦表示,删除协议合建相关规定,是为了让都更更符合全民利益,消除民众对都
更图利财团的印象;未来由政府主导的都更会更注重城市整体规划、减少都更争议。
对于都更门槛过低部分,初审条文明定在都更会或筹备会申请时,都要经过更新单元内私
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筑物所有权人3/10同意,且土地总面积和总楼板面积都超过3/10同
意;若所有人未达7人申请时,门槛则为1/2 。
由于过去都更实施者在拟定都更事业概要时,无需举行说明会,致使后续产生都更纠纷,
因此初审条文明定,实施者需举行公听会说明。
至于,民间团体要求在都更计画进入最后核定阶段前,实施者应举行听证会,因委员会中
仍有立委反对,相关条文将交付朝野协商。
对于政府代拆争议,初审条文也将“代拆”两字改为“执行”,但因公权、私权待厘清,
未来政府、业者合作关系、私办都更等相关配套等还未有共识,相关条文也保留待协商。
针对都更条例修正案,拟全面去除“协议合建”,全国建筑公会全联会秘书长于俊明昨说
,若立院真的将“协议合建”拿掉,干脆将都更法案废掉算了。他强调,一旦取消“协议
合建”,这将是城市危机,都更案将全面停摆。
连结: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113000384-260106
其他:
这样都更可行性还有多少?
作者: JuiFu617 (小夫)   2015-01-13 21:33:00
反向思考:老旧公寓井喷?
作者: bigmimic (支持渐冻人)   2015-01-13 21:34:00
这只是追认,实际要求早就到了3/10
作者: landagent (帅过头)   2015-01-13 22:55:00
第二次要90%,这才是要命.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5-01-13 22:56:00
楼上,错了要道歉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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