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谈仲介费的问题
其实
只要改成个案代销就好.
方法是
都是专任约,但是要给签约金.
卖超过约定价格的部分,卖方跟仲介平分.
买卖方不另外付仲介费,仲介只赚价差.
所以卖方只签一家,有拿签约金,不怕仲介摆烂.
卖方应该会找多家仲介先议价,所以就算不懂行情,
借由仲介间的竞价,也不会卖太低.
仲介赚价差其实很合理,只要游戏规则先讲好.
买方不付带看费是合理的.
如果烂的物件,仲介还愿意接,自己就要承担这些成本.
否则用烂货骗买方是好货,要买方花钱去看烂货,没道理.
至于签约金额是多少,市场会有答案,政府不用管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