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奢侈税问题

楼主: landagent (帅过头)   2014-12-15 01:17:03
我也请教大家,
就我的认知最后一段是不对的
(签约日前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任一人)
我记的是屋主本人要设籍
※ 引述《gunya (陈阿俊)》之铭言:
: 奢侈税条例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属本条例规定:
: 一、所有权人与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亲属仅有一户房屋及其坐落基地,办竣户籍登记且持
: 有期间无供营业使用或出租者。
: 二、符合前款规定之所有权人或其配偶购买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致共持有二户房地,自完
: 成新房地移转登记之日起算一年内出售原房地,且出售后仍符合前款规定者。
: 简单的说就是你这个公寓你要先确定你或你老婆还有小孩只有这间公寓,户籍要记得
: 迁进去(签约日前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任一人),然后没有出租或者公司登记就可
: 以。
作者: yang910228 (yang)   2014-12-15 01:21:00
不用
作者: s214742 (Avatar)   2014-12-15 09:50:00
所有权人与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亲属仅有一户房屋及其坐落基地,办竣户籍登记且持有期间无供营业使用或出租者。这段在法律上解读 是 只要三者其一户籍即可??但小的认为 这段会被国税局来无限放大要三者皆将户籍迁入
作者: Tosca (hi)   2014-12-15 10:05:00
重点是事实是什么 你要跟国税局灰要有理由灰三者都要迁入是不合理的 因为为了学区问题 寄户口本来就多
作者: gogin (爱查实价登录的勾勾)   2014-12-15 10:09:00
老实说 省几百万迁户籍比较妥当
作者: s214742 (Avatar)   2014-12-15 10:58:00
主要是怕麻烦,才好奇条文的解读到底是哪种,为了避免麻烦才想知道
作者: Tosca (hi)   2014-12-15 11:03:00
国税局解读条文跟你解读条文是不一样的=.=
作者: tokirthing (AlwaysWaiting)   2014-12-15 14:11:00
本人要吧,配偶或子女是自用税率申请,跟奢侈税自用免征不同吧增值税自用可配偶或子女,但奢侈税自用免课标准是要本人吧?!
作者: zusuki (小建建)   2014-12-15 16:14:00
及 应该是 and 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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