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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定宇/新北报导】淡海新市镇建案“海洋都心2”主打“威秀当邻居”广告,一名消费
者因此订购预售屋,但今年中却突传威秀不会进驻,消费者认为广告不实要求退订遭拒,
愤向消保官投诉。消保官则说,此案恐已涉广告不实,建商应视威秀未进驻而影响房价给
予补偿。
新北市近来积极推动淡江大桥、淡海轻轨等重大建设,带动淡海新市镇房地产买气,前年
一名消费者陈先生看上主打“威秀当邻居”广告的“海洋都心2”建案,认为待威秀影城
进驻后,可有效吸引人潮,拉抬房价,因此花了650万元买了一间六楼约20多坪的房子。
建商:非广告不实
但今年中威秀影城爆出可能不进驻的消息,消费者认为建商广告不实要求退订,但遭建商
拒绝,因此怒向消保官投诉。消费者指出,当初购买时销售人员确认表示威秀影城一定会
进驻,广告也打得很大,“广告不实为何不构成退户要件,请求消保官保障弱势消费者!
”
“海洋都心2”建案副理李家成说,打出“威秀当邻居”时,当时的确威秀影城有进驻计
画并以签约,因此不能说广告不实,只是之后计画改变。威秀影城经理李光爵对此表示,
由于年中发现影城建物设计与合约不符,因此以违约退出计画,未来确定不会进驻。
“视房价影响补偿”
对此,新北市主任消保官许宏仁表示,“这恐已涉及广告不实!”许宏仁举出公平会处分
案例,六年前台南一建案广告宣称“正对即将规划的国家图书馆台南分馆”,但广告仅依
据台南市府网站资料,教育部根本尚未定案,认定违反公平交易法。许宏仁表示,房价未
来是否看涨是买房重要诱因,此案若要求解约退户可能太过严重,但建商应视威秀不能进
驻而影响的房价程度给予消费者适当补偿。
买房广告注意事项
★建物外在环境、视野、景观,与广告所标示者是否相符
★广告标示建物地点,与实际是否相符
★广告标示建物用途,与执照是否相符
★广告标示建物房屋或土地总面积,与所有权状登记面积是否相符。
资料来源:新北市主任消保官许宏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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