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是举证不易
http://ppt.cc/eT5R
首先拍摄日期
有的相机也可以设定作者名称
http://ppt.cc/l1sS
相机品牌型号
http://ppt.cc/eEXP
拍摄的相机设定
光圈 快门 焦距
http://ppt.cc/iMvR
如果你有接镜头
还会秀出镜头的型号闪光灯的型号
相机的序号也可以设定让它显示
一些相机的参数设定都会上去
相机韧体版本
http://ppt.cc/M5f5
档案名称
每个品牌相机党安编排方式都不同
手机依样有这些资讯
手机就秀手机的型号等等
甚至记忆卡也有办法推出哪时候有无存取过这档案
告上法院很简单
哪时候拍的
用哪支手机或哪台相机拍的
相片档交出来
资讯就出来看就知道谁说谎
如果你用非专业的影响处理软件编辑过
资讯就会通通不对
你在说自己拍的
到时候就糗了
犯后毫无悔意
还提供不实证词
这事情就大条了
※ 引述《jamo (hi)》之铭言:
: 我老实说,不容易~
: 著作权要符合原创性才是著作权法的保护目标
: 你要怎么证明原创性本身就不容易了
: 当然原po那种拿大砲出来拍有机会
: 其他拿手机拍拍的机会不高
: 再来著作权法是刑法不是民法
: 检察官在面临是否起诉,缓起诉或者不起诉时
缓刑缓起诉也是要有条件的
和解最快的
为和解很难
就算判缓刑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劳动服务几小时或是捐款多少
换一个缓刑
: 除非真的犯行恶劣又坚不认错
一般来说这种小事情
被告无前科等等
判下去也是了不起6个月吧
不想坐牢就易科罚金
一天1~3千看怎判
了不起就54万
解决坐牢问题
然后获得前科乙次
: 最后想要赚$$
: 那就是民法而不是刑法
: 必须举证受到多少"损害",因此获得赔偿
172◎著作权法第八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被害人不易证明其实际损害额
,得请求法院依侵害情节,在新台币一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酌定赔偿额
。如损害行为属故意且情节重大者,赔偿额得增至新台币一百万元。”这
里所指的赔偿是指一侵权案中总共所需赔偿之金额呢?还是指侵权人每出
售“一件”侵权著作,所需赔偿之金额呢?
著作权法第八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被害人不易证明其实际损害额,得请
求法院依侵害情节,在新台币一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酌定赔偿额。如损
害行为属故意且情节重大者,赔偿额得增至新台币一百万元。”其所指之
赔偿应系指对于“一件”著作财产权之侵害所需赔偿之金额,至于其赔偿
额之多寡,则由法院认定之。
: 比较有机会赚到钱的多半是肖像权
: 说赚到钱多半是以刑逼民,赚和解金
: 大部分房仲其实苦哈哈
: 前面那个大直一亿的案子一堆人一开始酸赚多少又多少
: 阿干算给你们看就是顶多吃半年!还得是高专
: 普专估计就两三个月.
: 要接到一间一亿的案子得耕耘多久,要卖掉又得多久
: 房仲是一个 winner take all 的世界
: 大部分人是没钱的
: 除非你刚好告到有钱那个算你运气好
: 否则通常是人肉咸咸
就一辈子不要用自己的银行户头跟买自己名下的房子车子
有就马上扣押拍卖
你信用卡支付所买的东西就等于你买的动产
想蔻也来扣 嘿嘿
: 东西不想被引用最好就是别上网,进了厨房就别怕热.上网被盗免不了的,
: 只是叫人下架时还被呛这的确是太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