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当仲介没有多久时卖出了一间房屋
当时已经成屋约1年 交屋后的半年 新屋主陆续要反应有漏水的状况
当时请一些师傅帮忙处理 处理约2~3次
以为是前屋主变更格局造成的渗漏水 后来发现前屋主变更的部分仅仅冷水管部分
热水管部分完全没有动到
所以也意味着之前的抓漏修缮都没有根治
也跟前屋主格局变更无关 跟建商施做品质比较有关联
买卖成交半年后 因为第一次渗漏 所以有跟建商反应过这样的事情 现在终于找出源头
建商说现在已经交屋3~5年 而且当初交屋前都有做防水测试
所以应该要自己处理
记得类似渗漏的状况 中和冠德帮住户无偿修复
法律上有明文规定责任归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