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个人出售房屋利得,应以实价申报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4-09-10 12:59:36
新闻听听就好
房屋出售财产交易所得
知道取得价要用 售价-取得价
再拆算房地分离
房屋评定现值
────────────── x 获利 = 所得
(房屋评定现值+土地公告现值)
土地公告现值适用你所持分的土地面积现值
如果不知道的状况下
依当年度财政部核定之标准
房屋评定现值*核定标准
如果以该案所说的申报95万用这13趴算
95/0.13=730万
这台中七期的百坪豪宅应该都没这价值
连帝宝都没有这现值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20671730158.html
帝宝房屋评定现值仅700万元,换算售屋所得率48%与综所税率40%,同样卖
屋却只要缴134万元。
我是好奇是怎样的豪宅
可是这样高价的房子只获利800万????
作者: Tosca (hi)   2014-09-10 13:02:00
你搞错了 他是用旧制度算出来后所得才95万但实际所得八百多万 差距太远 国税局才来讨钱
作者: Dinner0318   2014-09-10 13:10:00
现在他讲的是实价课税 不是你写那种旧方法跟核定的现值没有关系 完全就是买卖的成交价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4-09-10 13:16:00
房地分离欧 除非他是地上权
作者: ssiou (科科~~)   2014-09-10 13:18:00
或许可以分开看:预售屋,实价登录后买的,实价登录前买的。
作者: kai761   2014-09-10 13:59:00
很可能是被查到取得价,不是说不知道就能直接用核定标准#1HTwumfY 请参我在这篇推文的连结
作者: ssiou (科科~~)   2014-09-10 14:01:00
最简单的想法就是环环相扣,反正地政资料有历来屋主的资料
作者: kai761   2014-09-10 14:08:00
我好像有点看错,不太懂您的问题,总之,可去查这件财政部诉愿决定,台财诉字第10213972960号,很可能就是在讲这件http://tinyurl.com/nzuo4v8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4-09-10 14:25:00
1亿多耶 里面又说到房地分离那获利绝对不只800万 房地分离后800万这样看他这笔交易至少获利2千万 甚至3千万
作者: luckyodi (友佳)   2014-09-10 15:26:00
个人出售土地所得免税,所以新闻讲的案例应是新房子房子价值远大于土地价值,以7:3比例划分财产交易所得
作者: pipiann (成立油改會~~監督中油)   2014-09-10 16:38:00
对国税局而言 之前只是逃漏税 五年内给你追 你都得拿出来除非之前没有登录过 不然地价 房价 都可以算只要买卖后都有公告土地现值 前后都有售价不是计算方法是 公告土地现值差去付土地增值税(售价格-售公告市值)-(购价格-购公告市值)算所得吗?
作者: Nivek1772 (Nivek)   2014-09-10 18:39:00
个人觉得现在问题是国税局可以知道你现在卖多少,所以你的房屋的财产交易所得跑不掉(有实价登录价格)
作者: bigkung (nfiohvnirtg)   2014-09-10 19:04:00
看不太懂 到底土地房屋要不要分开算 那之前缴的土增税是?
作者: kai761   2014-09-10 19:30:00
1.简单说,先算卖出-买进=总价 2.再去算房地比例,算出房部分。 在1.不能装傻说不知进货价,采用核定标准比率算。
作者: fairyofmoon (工作 是 为了 不工作)   2014-09-11 00:18:00
讲这么多,自己卖卖看不就知道了XD到时国税局会仔细解释给你听啦不要怕,先加价卖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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