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是一栋14层楼的大楼,因为后阳台晒衣服的话
下雨常常会被雨水打湿,所以我老婆想说做个雨遮
就找工人来弄个采光罩
结果一周后管委会就派人来说,这个雨遮突出建筑物本体,是个违建
叫我自己把它拆掉,不然就叫市政府来拆
我查了相关法规,发现这样突出建筑物本体的确是违建
市政府要来拆就给他拆
可是他们还说叫市政府来拆的话,会有罚款的问题,跟我查到的资料不符合
想请问各位版友的是:市政府拆我的采光罩,我需要额外缴交罚金吗?
因为找人来拆需要花4000元
想说如果是政府来拆的话,如果罚金低于4000元就请市政府来吧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