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 因为朋友有生场大病
动过手术 虽花钱 但没花到几百万
反而是吃吃喝喝玩乐花掉比较多 但这没有什么收据可证明
谁会留一年吃喝玩乐的发票??
他提领时也是避免50万这个级距 所以好像一次都领4x万(分很多次提光)
虽然买卖金额没有非常大 不过1年内买进卖出还是被盯上
他现在问我 我不能高兴提现金放在家里放在身上 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吗
ex:我每天捐10万给路边乞丐 没多久就可以花光啦 乞丐会给我发票吗 奇怪了
我心里也os 如果提不出现金花去哪里 这算什么罪?
还是现在法律有一条关乎于...“提不出现金流向=可以克你奢侈税”?
我朋友是生那种 无法根治的病 所以 花钱上比较随兴
手术完 也不见得可以完全好 这点跟法官好好说 有用吗
总之现在就是...
1.请他想办法翻出过去一年来吃喝玩乐买东西的收据发票证明 他真的友花那么多钱
2.就两手一摊 动完手术 其他钱花光了 但没有什么纸本可以给你看 这样怎么判?
请问版上真的完全没有人有类似经验??
希望可以分享 感谢~~
※ 引述《seremban (生活简单就是幸福)》之铭言:
: 代po(真的不是我XD)
: 朋友收到国税局函
: 传唤他某月某日要去解释去年卖掉房子的一笔几百万收入
: 用现金提领之后 去哪里了??
: 要说明并提示现金用途去处之证明文件
: (如转帐证明.偿付贷款证明.现金付款提示签收单.存摺...等)
: 还有一句
: "被调查者不得拒绝"
: 基于某些原因 所以 朋友提不出现金流向的任何文件
: 有动一场手术 不过也只是几十万 其他 应该是借别人(无据)或花掉了
: 请问 没有提出任何现金用途的证明文件会怎样??
: PS.朋友卖屋时名下只有一间并登记自用 并无出租或营业
: 猜是因为短进短出 中间产生的价差让国税局盯上
: 请问 有经验的版友 可以分享一下吗
: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