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为何台湾的房屋买卖不实施公开比价?

楼主: ivyvr0901 (nnotgood)   2014-09-02 01:54:14
※ 引述《IkiHayashi (壹崎)》之铭言:
: 现在有实价登录了
: 台湾可以采取德国制度
: 如果买卖超过20%的合理价被视为违法行为
: 因为有实价登录的资料后 可以依据这个数据作统计
: 然后分析出合理的价钱
: 这其实是一种变相的在保障买家的制度
: 反正 以后房地产合约都送到这个委员会
: 委员会会计算出合理价 如果超过20%的话 请重新议价
: 实在不太想讲
: 一堆人以为台湾房子是有钱人推上去的
: 实际上并不是
: 因为有钱人精明干练 永远只想买他心中的合理价钱
: 有钱人只说之所有钱 就是有办法找到价值被低估的case
: 已经擅长使用资本作为交易时的筹码
: 相反的 反而是穷人或是中下阶级 因为买房很辛苦 内心对房屋有一种特殊心态
: 常常会用高价去买根本不值那个价钱的房子
: 因为这些人一生就买一个房子 对不动产的鉴赏能力实在太弱了
你猜错了
其实只是以讹传讹
原法内容在其他论坛已经讨论过了
该经济犯罪法条文原意是保护消费者受不正当定价策略的陷害
例如:标示价格为100元,使用后付款时店员却说是120元
未标示价格,事后店员狮子大开口
另外限制还有过高的孳息收入
例如:租金及借贷利息
同一个社区内,不同户别价差超过一成并不稀奇
如果真说是超过20%就是犯罪
那有景观的社区大楼都会出事
简单假设
假使哪天低楼层的瑕疵户成交
当年的高楼层景观户全部都被套牢
因为景观价值等于就是同楼层无景观的15%
高楼层的价值则是低楼层的10%
换算下来已经有125%了
还不论超高楼层或稀有景观或特殊瑕疵原因等会拉高社区内价差等问题的存在
即便是跳脱到其他市场中来看
同一种产品,不同品牌或技术会导致价格有高有低
这是正常情况
你要怎么去界定同种产品内的枝微细节的差异
来说A产品高B产品20%是不合理的?
再者呈送到委员会后的估价程序中
采用的估价原则与一般情况的估价原则不同
所需经过的人力及估价检验也更繁琐
若每成交一笔房屋就要送估价委员会...
我想每次房屋交易,从成交到过户
可能没个一年半两年的排队是真的排不到进审查
都是读书人了
有些症结点思考细一点
就会知道大致轮廓了
不用跟随舆论瞎猜瞎扯
作者: cicatrix (一起来当新店人)   2014-09-02 02:30:00
人对于自己想相信的事情 总可以找很多理由忽略现实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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