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yeggisbig (鸡先生)》之铭言:
: 1.来源连结:
: http://ppt.cc/VqXU
: 2.内容:
: 工商时报【记者林淑慧╱台北报导】
: 房价持续飙涨,台北市的房价所得比跃居世界第一,政商勾结串连,让台湾沦为炒房乐园
: ,有人可以买卖房地产赚1亿,只须缴1%的税,政府的税制及住宅政策显然有问题。
: 发起“巢运”的公民团体表示,要用具体行动要求政府正视高房价的问题,并联合发表五
: 大居住改革诉求,包括:
: 一、居住人权入宪,终结强拆迫迁:国家应保障人民拥有适当生活条件,使所有人均享有
: 和平、安全、尊严之居住权利,并据此停止所有违反此原则之强拆迫迁作为。
1.修改宪法的难度非常困难,而且根本不需要修宪,从宪法15条生存权、财产权等
是可以导出居住人权。所谓的人人买得起房子并拥有房子就真的能有和平、安全、
尊严之居住权利?这说理不通,难道用租的方式就不能有和平、安全、尊严之居住权利??
2.另外强拆迫迁也不需要修宪,目前一堆相关法律就明文可以走行政救济,而公务员
若违反法律而强拆迫迁也够成刑事上的责任。
: 二、改革房产税制,杜绝投机炒作:在保障自住权益原则下,进行“房地合一”、“实价
: 课税”之税制修法,并针对短期买卖炒作及囤屋课以重税,导正住宅市场投机乱象。
这是目前唯一合理的诉求
: 三、检讨公地法令,停建合宜住宅:全面检讨修正以标售、设定地上权、都市更新模式处
: 份公地之相关法令,立即停建办理弊端丛生合宜住宅,遏止官商勾结。
合宜宅的目的是正当且有需要的,只是被部分不肖官员跟建商从中上下其手,
这个诉求有点类似说,只是脚撞到黑青而已,但却打算把整只脚都锯掉。
: 四、广建社宅达5%,成立住宅法人:明确宣示社会住宅达5%为国家发展,配合进行“住
: 宅法”修法,成立住宅法人,强化财源、土地、民间参与、弱势保障等机制。
成立一个私法人或公法人要干吗?? 有什么实益? 日后的营运与人员编制,都需要经费,
钱怎么来? 另外董监事来源组成与资格条件?还有监督的主管机关又应该归谁?
有点多此一举,就好像去一趟关岛旅行,然后买一条邮轮,事实上,行政院自行或立法院
立法成立一个管理监督单位或行政机关或划分中央跟地方就直辖市或一般县市分别来监督
管理即可。
: 五、 扩大租屋市场,制订租赁专法:要求制订“住宅租赁专法”,引导空屋出租,保障
: 租赁双方权利,强化弱势扶助,让租屋成为有尊严、合理的居住选择。
:
1.宪法保障人有财产权,财产权当然包含房屋与土地所有权,虽然国家基于社会连带与公益
,可以对于人民的财产权做出限制,但国家也应该给于对于这些财产牺牲的所有权人给于
补偿。
2.因此,这些拥有房子的房东,凭什么国家可以随便要求房东强迫将房子出租?
这明显侵害有屋者的财产权,难道台湾的房子已经都被有房的人垄断掌握住吗??
事实上,根本没有,台湾的房租相较于国际上而言,仍然是处于很低阶段,再者,
政府一直以来兴建许多社会宅,诸如国宅军宅以至目前的合宜宅等,这些量的供给
以及台湾到处处可见的实体或网络上出租屋广告等要约,看不出承租者有钱但租不到房子
的窘境。
3.另外强迫有空屋者出租,不仅用公权力手段侵害私法契约自由,而且还会搞乱市场经济
,并且基于侵害财产权补偿原理,政府势必又要给房东一笔补偿,变相加重财政负担。
另外,巢运也发起“帝宝一坪争公平”募资活动,即日起到9月28日凌晨,透过flyingV(
: https://www.flyingv.cc/)对群众募资,以推动夜宿仁爱路及五大诉求后续修法。
: 3.心得或感想:
: 五大诉求会不会换来一句 朕知道了 让我们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