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money.udn.com/storypage.php?sub_id=5621&art_id=224545
囤房税开征 调查令万箭齐发
2014-08-14 经济日报 记者陈美珍/台北报导
“囤房税”开征,自住房屋大调查万箭齐发,全台持有四户以上房屋的多屋族首当其冲。
财政部强调,收到辅导函的纳税人,须在60日内回复,才能享有最多三户可按1.2%最低房
屋税课税优惠。
这是立法院6月间修法开征“囤房税”后,税捐机关首次对多屋族进行大规模清查。财政
部表示,由于适用轻税的自住房屋只限三户,部分房屋将被排除在轻税范围,财政部估计
囤房税增收的房屋税,至少超过2亿元。
“囤房税”指的是针对持有多栋房屋者,财政部课以较重房屋税的惩罚性税捐,形同是对
“囤房”行为课税,外界因此俗称为“囤房税”。
财政部指出,税捐机关8月10日前全数寄出总数高达60万份的调查辅导函,最迟10月中旬
前,多屋族须自行择定符合自住房屋条件的房产座落地,回复税捐机关;未在期限内回复
者,名下房屋将被视为非自住房屋,明年5月开征104年度房屋税时,一律改按1.5%以上税
率课税。
房屋税按使用用途课征,过去自住与空置、出租供他人做住家使用的房屋,均按1.2%税率
课税,但今年7月起,持有第四户以上房屋,即使供做自住,仍要改课1.5%到3.6%不等的
“囤房税”。
台北市议员应晓薇昨(13 )日召开记者会批评说,自住房屋调查与人民税负轻重权益相
关,税捐机关寄出的调查表却“不知所云”,让民众不知该如何填报。
财政部对此表示,调查辅导函全台一致,主要是就纳税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持
有的房屋数进行归户,只有达四户以上者,才会收到包含房屋座落地址、持分与房屋现值
的调查函;三户以内者不受影响,不会收到调查辅导函。
收到调查辅导函后,财政部建议,可以依据辅导函列出的房屋评定现值,再比较房产所在
县市的非自住房屋税率高低,选择房屋税负最低的三处房产做为自住房屋,会比较节税。
http://uc.udn.com.tw/photo/2014/08/14/2/157273.jpg
自住房屋申请及认定原则
3.心得或感想:
税不是重点
是要利用函查先掌握能确定的非自住房
当然 不回函就直接认定为非自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