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ungju (去发现 去改变)》之铭言:
: 1.来源连结: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712002012-260410
: 2.内容:
: 遗赠税大幅降低后,房屋赠与移转也随之大增,去年达5.17万栋,创下1991年以来、近23
: 年新高;由于受赠族的成本低且容易稽查,加上实价登录后有更多资料可参考,近期已出
: 现不少追税案例,显示“受赠族”的转手售屋所得,已成为国税局查税箭靶。
: 由于房、地公告现值与市价落差颇大,赠与房屋可以有效达到节税效果;加上2009
: 年遗赠税率大举调降至10%,更使得赠与移转快速增加。根据内政部统计处资料,去年房
: 屋赠与移转达5.17万栋,创下1991年以来新高,且从2009年至今,累积已达23.1万栋。
: 除此之外,今年上半年赠与税收58亿元,创下历史新高,国税局官员指出,遗赠税
: 大幅调降后,赠与房地产案件大增,也成为国税局的查税重点,特别是高房价区内的案件
: ;官员透露,“遗赠税的案件少,目标又大,几乎是各区税局必查的个案!”
: 由于受赠者的成本低且稽查容易,加上实价登录上路,国税局也开始盯上受赠族,
: 追查其转手售屋所得是否诚实核实申报;而从近来财政部频频发布查税新闻稿,显见已经
: 有不少案例出现,追缴甚至回溯至2011年的交易。
: 日前中区国税局就指出,A君2006年因受赠与取得房屋,并在2011年转售出售,按财
: 政部颁订财产交易所得标准,申报出售房屋财产交易所得85万元,经国税局查核,房屋实
: 际成交金额500万元。
: A君受赠时课征赠与税的房屋,评定标准价格230万元为取得成本,经减除相关费用
: 30万元,核定财产交易所得240万元,金额是A君原申报方式近3倍之多,除核定补征税额
: 外,并按所漏税额处以罚锾。
: 依照国税局解释,因继承或赠与取得的房屋,其成本原应为零,为避免已课征遗产
: 及赠与税的价值重复课征所得税,所得税法规定于计算其财产交易损益时,得减除继承或
: 受赠时该房屋的时价,而时价即为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0条所规定的房屋评定标准价格。
: 住商不动产企研室主任徐佳馨则指出,虽然政府宣示目前形式上仍未实价课税,但
: 实质上透过房屋部分的财产交易所得税,仍可达到增税目的,赠与移转个案因为特殊,很
: 容易成为目标,因此售屋人除了要保留相关单据外,未来在节税上可能也必须多费思量。
: (新闻来源:工商时报─记者方明、林淑慧/台北报导)
: 3.心得或感想:
: 解决方式:世世代代赠与下去 永远不卖
不知道为什么板上没重视这则恐影响房价最大的新闻
现实生活几个开公司的叔叔伯伯都不断在讨论~
因为有钱人买房地产很大的因素是"避税"
但这则新闻把以前正规合法的避税方式也给讨回来
以简单的例子说明~
以台北市价3000万的房子计算 现值可能才1000万
有钱人为了不想被课赠与税 会透过买房的方式增与给下一代
过去转移3000万的资产 只需5年的时间(如果有配偶更快)
就完全免税~
可是这则新闻发布后 我爸客户跟亲戚都在讨论
毕竟他们是有好几千万甚至亿要转移 之前也已经分好几年分次转移
以上面相同的例子 以新闻的模式去套用
"现在国税局会认定你取得房地产的成本就是1000万"
你卖了3000万扣除1000万后 剩下的2000万被视为财产交易所得
须被纳入综合所得税去缴税 超过440万以课所得税率为40%
2000万*40%=800万-80万(累进差额)=720万
这还不包括你本身原来就要申报的综合所得税
比起3000万现金直接赠与 扣除免税额顶多才要缴280万的税~
但问题是房子都一样没涨
都维持在3000万的左右
原本买房主力有钱人合法的节税办法 现在却无故被多课720万税
比起直接现金直接赠与要多了三倍 非常不合理
更可怕的是追朔到2006就移转给下一代的房地产
所以目前累积移转的23.1万栋房产应该都不敢卖了
高雄王 台中王我看就算你房价高涨 如果是透过继承或赠与得来的
最好都不要卖了 因为明明市价都没变化
但国税局会认定当初赠与的现值就是你的取得成本!!
房仲们也可以出国休长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