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央行宝典81招 堵房贷漏洞

楼主: gothmog (胖过头)   2014-07-08 09:29:03
〔记者卢冠诚/台北报导〕
中央银行六月底理监事会议,挥出四记重拳,祭出第四波选择性信用管制;为避免有漏网之鱼,央行还特别模拟八十一种申贷情境,发文全国金融机构作为“教战守则”。
央行以“Q&A”(问与答)方式列出八十一种情境,包括管制区内第二户房贷、全国不分区第三户房贷、豪宅房贷、公司法人房贷,以及建商土地抵押贷款等,整份文件长达二十页。
“民众想钻的漏洞,几乎都在这部宝典里面!”一位公股行库主管说,很多民众想利用转贷机会增加贷款额度,但央行明确告知各金融机构,受限户自拨款日起三年内,办理转贷金额不得超过原贷款余额,亦即不可增贷;且就算满三年办理转贷,虽可增贷,但转增贷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原贷款额度。
夫妻仅一人有房贷 另一人不受限
至于夫妻两人,其中仅一人名下有房贷,若以另一人名义申办特定地区购屋贷款,则不受管制。央行解释,针对性审慎措施是以借款人本人为规范对象,并未将其配偶纳入。
豪宅方面,央行以民众购买台中市四千万元住宅为例,即使金融机构鉴价仅三千万元,但仍适用豪宅版选择性信用管制,且房贷成数最高不得超过鉴价或买卖金额“较低者”(三千万元)的五成。
央行发文对象,除了银行、寿险、邮局外,还包括农、渔会信用部,避免民众利用地方基层金融机构逃避规范,并告知将与金管会加强金检,一旦发现违规,就会依相关法律规定处分。
行库主管指出,央行新增全国不分区第三户房贷最高五成的限制后,各分行都会上联征中心办理归户查询,已有两户房贷的民众要有心理准备;且这次模拟八十一种申贷情境,让金融机构有所适从,可能成为投资客的梦魇。
作者: kikicoco168 (起飞)   2014-07-08 10:21:00
以借款人本人为规范对象,并未将其配偶纳入全国第三户 限贷五成~6月底时 就发过新闻了印象中:所谓第三户(是指有贷款的第三户 没贷款不算)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4-07-08 18:44:00
之前我就说了,房贷管制以人为单位,而不是以户为单位因为目的不是不给贷,而是不让杠杆太高。实力不足的被迫却步,而自备多收入高的则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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