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pot828 (咪兔)
2014-06-29 22:14:34朋友在问,她去年六月买了一间房,她老公同年11月也买了一间房,现在第一房已满一年,想卖掉,这样第一间未满两年卖课奢侈税吗?若主张是换屋,以下面法规B看来是不会课,但有人跟她说这样还是会被课到,所以有点疑惑,请各位高手指导一下。
法规是:
下列销售不动产之情形均非属课征范围:(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条例第5条参照)
(A)所有权人与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亲属仅有1间房屋(含坐落基地),办竣户籍登记,且在持有期间无供营业使用或出租。(即自用住宅非属课税对象)。
(B)所有权人原符合第(1)点规定,但本人或配偶购买另1间房屋,以致于出售第1间房屋时拥有2间房屋,只要在完成新房地移转登记之日起1年内出售该第1间房屋,或因调职、非自愿离职、或其他非自愿性因素出售该新房地,而且出售后仍符合第(1)点规定,即本人与配偶、未成年直系亲属仍仅有1 屋,办竣户籍登记且持有期间无供营业使用或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