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用这么担心,这案子一定有其它状况
诈欺是刑事犯罪,是很严重的罪名,成立并不容易
看它构成要件
行为人必须有诈欺故意,以及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的意图
是必须要有诈欺故意!
所以如果只是单单没有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是不成立的
这案子明显记者偷懒,我在猜案情应该是屋主有勾凶宅,仲介却睁眼说瞎话
所以才会只有仲介被告屋主没事
另外善良管理人义务也不用无限上纲
如果善良管理人义务包括能查出十几年前的凶杀案的话
那么基金经理人根本就不应该赔钱了
※ 引述《lohateve (阿懋)》之铭言:
: ※ 引述《gogin (爱查实价登录的勾勾)》之铭言:
: : 1.来源连结:
: : https://tw.news.yahoo.com/%E9%9B%99%E5%B1%8D%E5%87%B6%E5%AE%85%E8%B3%
: : A3%E5%96%AE%E8%A6%AA%E5%AA%BD-%E4%BB%B2%E4%BB%8B%E5%88%A47%E6%9C%88-
: : 221029862.html
: :
: : 2.内容:
: : 双尸凶宅卖单亲妈 仲介判7月
: : 自由时报 – 2014年6月27日 上午6:10
: : 〔自由时报记者鲍建信/高雄报导〕育有2名子女的陶姓单亲妈妈,前年以170万元买下一
: : 户公寓,没想到这里曾发生情侣自杀双尸命案,陶女经邻居告知买到凶宅,愤而告林姓仲
: : 介,高雄高分院审酌两造和解并解约,依诈欺罪判林姓仲介徒刑7个月,得易科罚金,并
: : 宣告缓刑2年确定。
: : 判决书指出,在加工区任职的陶女,自网络获悉高雄市凤山区建国路有小坪数的老
: : 旧公寓要卖,与鸿泰企业社林姓仲介联络后,前年5月签约,以170万元成交,陶女支付
: : 头期款30万元的支票,及仲介报酬费3万4。
: : 陶女后来从邻居处得知买到凶宅,气得提告,高雄地院依诈欺罪判林7个月,林不
: : 服,上诉高雄高分院。
: : 二审合议庭法官指出,陶女底薪较低,加班后月薪仅3万6,当时存款仅30万元,付
: : 完头期款和仲介费,身上只剩5万元。且查屋内确曾有人烧炭自杀,审酌两造解除购屋合
: : 约,陶女又取回头期款,被告答应退还仲介费,故宣告缓刑,以启自新;记者昨去电鸿
: : 泰企业社找林姓仲介未果,至截稿前未回电。
: : 98年10月底,施姓男子与林姓女友在这处凶宅烧炭自杀身亡,被女房东发现,现场
: : 未留遗书,林母表示,不清楚女儿与施男交往情形,也不知两人在这里同住。
: : 提醒您:
: : 自杀不能解决问题,勇敢求救并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
: : ※ 安心专线:0800-788-995(0800-请帮帮-救救我)
: : ※ 张老师专线:1980
: : 3.心得或感想:
: : 不管买什么房子 跟谁买的 或是仲介开发
: : 都要多问问多听听
: 推文麻烦,直接回一篇好了
: 手机排版请见谅...
: 然后这篇不谈凶宅定义
: 单就调查与告知部份闲聊
: 一般来说仲介有义务要去调查并告知买方委托物件是否有发生过非自然身故之情事,通常
: 调查的管道不外乎凶宅网、左右邻居、大楼管理员等,有人会说为什么不问管区或邻里长
: ,呵呵,因为他们不会跟你说啊!这是我觉得很莫名其妙的地方,他们掌握的资讯照理说
: 应该是最完整最滴水不漏的,但是却不公布,而他们的原因是“不挡人财路”。这是杀小
: ?凶宅照民情来说就是要便宜啊挡什么财路?!挡人财路的是死在里面的人吧?内政部(
: 应该是内政部)规定仲介有义务去调查并告知,却不留一条路给仲介,实务上常碰到的情
: 况有很多,我简单分类一下
: 一.这间真的是凶宅:
: A.仲介有问,邻居有讲
: B.仲介没问,邻居事后讲
: C.仲介有问,邻居没讲
: D.仲介没问,邻居没讲
: 二.这间不是凶宅:
: A......
: B......
: C......
: D......
: 都跟上面一样
: 邻居可以代入管理员或其他人
: 这里面的情况,就算仲介尽义务去调查
: 出来的结果也都不一样
: 结果如何控制在被问的那个人身上
: 但是那个人乱讲会不会有事?
: 不会
: 仲介问到人家乱讲的结果仲介会不会有事?
: 会
: 这很吊诡耶
: 邻居有没有动机乱讲或隐瞒?当然有啊
: 各种理由大家脑补都很强不用多解释吧!
: 结果相关单位不愿放消息出来是为何?
: 总不能要求每一个仲介都知道哪边有凶宅吧?
: 如果要要求管区公布事故屋要找谁?
: 也不一定要公布啦
: 最起码开放从业人员查询我就很感谢了
: 要找立委吗?还是寄EMAIL?
: 我去问问看好了
: 先祝大家都不会买到凶宅
: 手机发文真的很痛苦我不想废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