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inomax (龙魂不灭 黄袍加身 =.=?)》之铭言:
: 一般来说 所谓的签约 都是要付10%的款项当订金
: 如果买家这10%只是开本票 并且约定一定时间(听我阿姨说是一星期)后汇入履保
: 实务上会很常见吗?
: 土地代书跟我阿姨说 如果时间到了 买方没汇钱
: 要吗就是让买家延期 要不然就是走法律途径
: 只是代书补了一句......本票没那么容易拿到钱
: 最后又再加一句......违约跟他代书无关 囧
: 因为像是土地权状 印鉴证明等等的资料 我阿姨好像都交上去了
: 听到代书那两句话 马上就Call我手机 要我查网络 =.=
: 老实说我是很想跟她讲 对方当初连3万的斡旋金都想反悔收回去
: 就已经很......
: 现在连10%的订金都要开票 这样妳还敢签约 囧
: 不过约都签了 讲了可能也只是换来一顿骂 打坏亲戚关系 =_=
: 想要请问板上大大的是
: 如果时间到期 买方没依约汇入10%订金
: 是要像代书说的继续宽延买方期限 还是直接认定违约 走法律途径?
: 要认定违约 需要有什么公开程序吗?
: 又 房子是否可以重新开始贩售呢?
: 问题一大堆 麻烦各位大大了 @@
简略回答
票据关系 跟您对方买家的违约认定 以及之后 房屋再另卖
是三个不同法律关系
第一 本票
既然对方开的是本票 对您相当有利
就该订金的金额请拿该本票去地院声请裁定强制执行
第二 违约认定
既然合约上没有加注违约文字
不代表买家未汇款 您可以另外卖房屋
现在会上来问应该逾期了吧
合宜的作法
先跟买家催告 寄信电话都可以
您可以证明有此行为都可
因为订金未收到
于特定时间(假设一个月内)
买家仍未支付订金
则本人依法解除房屋买卖契约
这用口头或寄信都可
第三 房屋另卖的问题
就算您房屋在正常的状况下 也就是对方(第一个买家)有汇款的情况
您还是可以卖
如果卖掉了 房屋并给第三人(第二个买家)移转登记
仅是要负担之前买方(第一个买家)的损害赔偿
所以这是另卖房屋的风险
万一您现在的买家突然缴钱了
您房屋还没卖出去 还好
卖出去了 可就麻烦
这也是风险之一
参考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