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 所谓的签约 都是要付10%的款项当订金
如果买家这10%只是开本票 并且约定一定时间(听我阿姨说是一星期)后汇入履保
实务上会很常见吗?
土地代书跟我阿姨说 如果时间到了 买方没汇钱
要吗就是让买家延期 要不然就是走法律途径
只是代书补了一句......本票没那么容易拿到钱
最后又再加一句......违约跟他代书无关 囧
因为像是土地权状 印鉴证明等等的资料 我阿姨好像都交上去了
听到代书那两句话 马上就Call我手机 要我查网络 =.=
老实说我是很想跟她讲 对方当初连3万的斡旋金都想反悔收回去
就已经很......
现在连10%的订金都要开票 这样妳还敢签约 囧
不过约都签了 讲了可能也只是换来一顿骂 打坏亲戚关系 =_=
想要请问板上大大的是
如果时间到期 买方没依约汇入10%订金
是要像代书说的继续宽延买方期限 还是直接认定违约 走法律途径?
要认定违约 需要有什么公开程序吗?
又 房子是否可以重新开始贩售呢?
问题一大堆 麻烦各位大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