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午安~~
小弟目前手头上高雄有一间房子要售出
四月中签约的 是透过连锁店房仲售出
签的约也是房仲店用的制式买卖契约书
签约当天买方付了5万
隔天又汇入45万入屡保(共50万签约金)
照那时候压的日期也在5月初汇入完税款100万
而原本压的尾款日500万是5/23 并在6/3交屋
会上来问想当然目前是买方尾款没进来
仲介也有打来连络说是买方贷款遇到问题
贷不到他们要的成数 可能会交易失败
所以打算来版上问一下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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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设照目前进度已进行到完税
如果最后买方钱的问题而无法完成交易
我们是否可以拿到某部分的赔偿金额
(我有看合约当初没压因为贷不足无条件解约那条)
2.当初在合约上压的日期进度问题
仲介说 买家还在找是否有可以配合的银行
照目前情况来看 尾款已经拖到
也应该也无法照当初约定的日期6/3交屋
我觉得互相一下1..2个礼拜我们可以等
但仲介说买方可能还要一点时间(但不知道需要多久)
但假设整个过程买方拖到6月底甚至7..8月完成
卖方是否有什么权利或者可以执行什么动作呢?
也就是说想请教当初压的日期是否有什么实际效力?
3.此外仲介也说他手上有其他买家想承接买这间
但是可能又要花1..2个月在这上面
但是我爬文因为程序已经到完税不成交会满麻烦的
不知道如果照他说的这样是否会有什么问题呢?
是否有板上板友有经验的可以给点意见呢?
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