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房仲被控 低买高卖赚差价

楼主: DickMartin (迪克马丁)   2014-05-25 08:07:02
房仲被控低买高卖赚差价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property/20140524/35850495/
410万成交 6天后上网开价598万
【张菱育╱台北报导】又有房仲疑似透过人头户低买高卖。读者江先生向《苹果》投诉,
指出今年1月委托住商不动产高雄建工加盟店销售高市三民区公寓,以410万元售出,但在
交屋6天后,该屋竟出现在住商不动产集团另一品牌大家房屋与多个售屋网销售,开价598
万元,质疑房仲赚取差价。
买方是员工亲戚
江先生说,该屋委售底价为500万元,在销售期间,仲介一直回报有买方仅愿意出价
390~410万元,最后以410万元售出,后发现现买方康先生的爸爸,居然是住商不动产建工
加盟店的员工,质疑此交易根本是房仲业者想用人头“买低卖高”,从中赚取价差。找房
仲理论后,对方才承认买方是店长的弟弟,会刊登在大家房屋网站,是为了帮新公司做广
告,并说可私下和解。
住商不动产建功工加盟店康店长说,曾向江先生提出他有权利可以主张以原价410万元买
回,但未获回应,现在此物件已下架,且买方已准备入住。对此江先生说,仍认为受到房
仲的欺骗,且要再买回会有一堆手续很繁杂,因此不接受买回一事。
住商不动产行政处执行协理吴光华了解状况后表示,该名买方是店长的弟弟,且不是经纪
人员,法规虽然没限制经纪人的亲戚不能购买自己接的委托物件,但最好还是尽量避免此
状况,以减少争议。
可向地政局检举
目前该公寓的网络刊登广告已全数下架,买方已准备入住。
专家提醒,民众若遇到类似情况,可先向该仲介公司总部反映,若经过总部协调后,民众
还是无法接受,可向地政局检举房仲的行为。
以此案来看,就算买方是登记自用,在2年内出售虽然不会有奢侈税问题,但是还是会被
课征财产交易所得税。
投资有道 不知道卖方是卖在低点(410W) 没赚到(598W)心生不满喔~
作者: ShaoMing315 (小明)   2014-05-25 08:13:00
反映ceca大所言,高雄在地人不了解行情
作者: cpy5740 (rosebaby)   2014-05-25 08:17:00
仲介除了帮自己人砍价,也应该多帮帮我砍价,昨天出了间价,15坪社子一楼,我出300万,仲介不肯收…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4-05-25 08:38:00
社子公寓一楼15坪出300太高,仲介担心你买贵
作者: aeroknight (安倍)   2014-05-25 09:22:00
很正常吧.都这样呀...标准的左手卖右手可以垫高价格
作者: kikicoco168 (起飞)   2014-05-25 09:24:00
这种很多啊~
作者: foone (请问什么)   2014-05-25 09:32:00
有诈欺或背信之嫌
作者: Scorpio777 (北极星)   2014-05-25 09:48:00
买低卖高 低调些好
作者: sunnyglost (阳光鬼魂)   2014-05-25 10:57:00
买方410也可以不卖阿
作者: cloud520 (Hello)   2014-05-25 11:19:00
亲戚就不能买房子吗
作者: zusuki (小建建)   2014-05-25 13:36:00
呵呵 这就是自住客永远买不到便宜房子的主因
作者: shadowless (....)   2014-05-25 13:42:00
看了半年房子全都又贵又破 不爽买了还一直打电话来
作者: PSptt (ptt)   2014-05-25 16:22:00
何不卖689万~
作者: ykkfju ((^O^)/)   2014-05-25 16:37:00
609万
作者: izna (进攻北极)   2014-05-25 17:23:00
不讲卖家心理 这种纯粹炒作行为是合法的吗?
作者: kikicoco168 (起飞)   2014-05-25 18:22:00
我朋友最近在关埔区卖了一户四房~结果是仲介兄弟买的
作者: kikicoco168 (起飞)   2014-05-25 18:23:00
不过好险 他有卖在行情价..
作者: sweet222 (就是要让你感动)   2014-05-25 19:38:00
行情价卖掉的 卖给谁都没差吧
作者: sweet222 (就是要让你感动)   2014-05-25 19:39:00
我以前有一间房子卖给置产客
作者: ceca (生活艺术大师 ￾ N)   2014-05-25 20:39:00
靠杯,赚太急了,不会晚一两个月后在登广告喔.另外这种行为完全合法.只要她有缴"所得税"
作者: ceca (生活艺术大师 ￾ N)   2014-05-25 20:40:00
这种短期买卖我没记错的话应该会被归类于投资的收入.所以抽税的算法是你营利所得税...重很多.只要她有缴就合法,她甚至可以开吵房公司上市上柜都可以
作者: aeroknight (安倍)   2014-05-25 21:02:00
房价本来就是这样炒上来的..没有违法丫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4-05-25 22:05:00
合法但可能不是房仲品牌允许的行为。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4-05-25 22:06:00
因为这破坏品牌形象
作者: yoyodio (废材毋需多言)   2014-05-25 23:25:00
自住不做功课....怪谁
作者: whaleegg (^^)   2014-05-26 10:10:00
好物件自己吃,烂的再推销给自住客
作者: KASUGAOSAKA (小步)   2014-05-26 13:14:00
这种之前很多,赚到好几亿的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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