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ttnews (PTT新闻)
2014-05-07 13:21:48刚刚在网络上查
http://bit.ly/1iqkZBZ
在此期间卖方的债权人向法院声请假扣押,查封买卖标的物,
将导致买方的权益有受到损害之虞,此时因应的策略有下列二种:
一、与声请假扣押之债权人调协,代屋主将债务清偿,
然后请债权人依法撤回假扣押之执行,及撤销假扣押之裁定,
然后将代垫的款项自尾款中扣除。
二、以屋主的名义向法院提存所提供反担保,得免为假扣押之执行或撤销假扣押之执行,
然后将提存之款项自尾款中扣除。
另买方亦可以选择用存证信函催告卖方于一定期间内履行产权移转义务,
若卖方未于催告期间办理撤销假扣押及过户时,买方得单方面解除契约,
并请求回复原状及违约之损害赔偿。
哇里勒~
我猜仲介会拱 原PO 做出第一条,
建议原PO为求自保,
1. 先存证信函催告,
2. 在找个律师,
原PO如果没钱,就请他当顾问,便宜勒~以后告人,他还会帮你打折扣。
原PO如果有钱,就请他出面,算钟点勒~以后告人,他还会帮你打折扣。
第一条 不是不好,只是心脏要大颗,免得被卖,还帮人数钱
3. 砍仲介的费用,砍成0.5%, 不给砍就扬言赚保证金。